郯城:分析政策变化 制定实施方案 靶向推进补贴政策实施

日期: 2021-08-27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作者:山东省临沂市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苏展

  今年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新一轮周期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发挥好政策导向作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农机中心认真学习《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认真研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制定实施方案,靶向推进补贴政策实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

补贴机具范围扩大。补贴机具范围由15大类35个小类98个品目扩大到15大类42个小类142个品目,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引导推动农机化向更宽领域发展。

补贴重点明确。按照省市文件规定,今年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应补尽补,大力发展玉米籽粒收获机、粮食烘干机、秸秆处理机械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具。同时结合我县实际,由于今年我县补贴资金数额偏少,补贴适度向纳入牌证管理的收获机械、动力机械以及植保机械等进行倾斜。

机具补贴额度调整。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要求,对小麦、玉米等粮食稳产保供机具、丘陵山区和特色经济作物机具等实行重点倾斜,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今年把30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剔除补贴范围。

补贴工作程序优化。今年,为突出服务便利化特色,将“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更名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对申请审核和资金兑付时限也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农机中心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核验时间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由20天压缩至5个工作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材料、拨付资金的时间,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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