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2018年大型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8-07-17  来源: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农办机〔2018〕13号
 
各市(州)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机)局(总站):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农办机〔2018〕12号)文件精神,为很好完成《2018年大型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中分配我省的质量调查任务,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吉林省2018年大型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附件
 
吉林省2018年大型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2018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农办机〔2018〕12号),确保2018年大型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工作顺利、有效实施,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管理司批复的《2018年大型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相关依据
  (一)《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
  (二)DG/T 001 《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推广鉴定大纲;
  (三)GB/T24648.1-2009《拖拉机可靠性考核》。
  二、调查内容
  调查在用大型轮式拖拉机产品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三、调查对象、范围和抽样方案
  (一)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在2016年购买、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100—150马力大型轮式拖拉机中抽取。涉及15家企业生产的15个规格型号的产品的94个用户。
  (二)调查范围。调查范围为榆树、德惠、梨树等18个县域。
  (三)抽样方案。为防止单个机型调查区域过分集中,确保调查用户在省内合理分布,首先根据我省所调查的15个规格型号的大型轮式拖拉机产品计划调查用户数量和2016年我省购置补贴用户分布情况,确定各机型在各县域的用户调查数量分配,形成《生产企业、产品型号及调查用户区域分布表》(附件1)。其次,调查人员在各县域调查时,从2016年获得补贴的拖拉机用户名单中随机抽取相关用户开展调查工作。用户名单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以下简称“农机鉴定总站”)提供,选取的用户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机具的真实使用情况。
  四、调查工作分工及人员资质
  (一)工作分工。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负责吉林省2018大型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工作,具体调查工作由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农机管理中心”)和相关县、市、区农机局联合承担。省农机管理中心负责培训全省调查员,组织实施用户调查,按农业农村部下发的方案(农办机【2018】12号)文件要求统计并录入数据,提交调查相关材料和工作总结。相关县(市、区)农机局负责联系落实本区域内受调查用户。
  (二)人员资质。调查人员由省农机管理中心相关处室人员和调查用户所在县(市、区)农机管理人员组成。省农机管理中心组织全省质量调查员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农业农村部统一颁发质量调查员证,质量调查员持证入户调查。
  五、调查方法
  采取入户调查、作业现场查看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按照用户调查表(附件2)的内容,逐一询问用户对所用产品在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体验情况,逐项完成调查表填写。调查应见人见机,对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尤其对有质量投诉或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产品,应详细询问,并注意收集相关图片、资料等证据。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和用户需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工作。质量调查工作是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参加质量调查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工作过程中确定专人负责,积极协调调查用户配合调查,调查过程务必见人见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有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工作方法。在质量调查过程中要加大对农机购机户的宣传引导工作,使其理解质量调查是维护其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径,积极主动的配合调查工作的进行。调查实施过程中为使农机用户愉快接受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允许适当给受调查用户发放误工补偿。鼓励采用社会化用车等方式优先保障质量调查工作用车出行,多渠道解决最后“十公里”的实地调查困难。
  (三)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质量调查是政府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是今后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在此质量调查过程中,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工作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要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改进措施,为质量调查工作的长期开展夯实基础。 
  七、时间安排
  2018年7月下旬,省农机管理中心召开工作布置会,宣贯实施方案,培训质量调查人员,明确项目实施要求,部署质量调查任务。
  2018年8-9月中旬,各相关单位对方案中确定的产品开展实地用户调查。
  2018年10月,省农机化管理中心对质量调查结果汇总分析,并对调查结果数据进行必要的核查。
  2018年11月10前,省农机化管理中心完成《吉林省2018年大型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报告》,报农机鉴定总站审定后,报农机处审定后由省农委行文上报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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