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管字〔2026〕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规定,经我站鉴定,双辽市李钢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生产的27种产品通过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准予核发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1)。
经审核,更换吉林省瑞远农机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23种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2),注销敦化市永盛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种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3)。
特此通报。
附件:1.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6年第二批)
2.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更换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6年第二批)
3.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注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6年第二批)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