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管字〔2025〕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规定,经我站鉴定,吉林市恒达金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通过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准予核发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1);吉林省东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种产品通过吉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准予核发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证书(见附件2)。
经审核,注销四平市智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2种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3),更换蛟河宏飞农机有限公司生产的2种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4)。
特此通报。
附件:1.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五批)
2.吉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五批)
3.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注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五批)
4.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更换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五批)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