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印发文件部署《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

日期: 2020-03-20  来源: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作者:王云福采编

   日前,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农机发【2020】2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部署在东北地区适宜区域全面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促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中央财政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东北地区保护性耕作发展,力争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1.4亿亩,占东北地区适宜区域耕地总面积的70%左右,并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性耕作政策支持体系、技术装备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推广应用的重点是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玉米生产,兼顾大豆、小麦等作物生产。
  《行动计划》指出,保护性耕作是以秸秆覆盖还田免耕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两种技术类型为重点。在具体应用中,应尽量增加秸秆覆盖还田比例,以增加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采取免耕少耕,以减少土壤扰动,减轻风蚀水蚀,防止土壤退化;采用高性能免耕播种机,以确保播种质量。根据土壤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
  《行动计划》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通过政府与市场两端发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科技支撑与主体培育并重、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并举、稳产丰产与节本增效兼顾,逐步在东北地区适宜区域全面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经过多方持续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性耕作政策支持体系、技术装备体系和推广应体系,使保护性耕作成为东北地区适宜区域主流耕作技术。
  《行动计划》明确,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确定保护性耕作年度实施区域和面积,分批开展整县推进,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保护性耕作面积占比原则上超过县域内适宜区域的50%以上。在县、乡两级建设一批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每个县级基地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亩、乡镇级不少于200亩),打造高标准保护性耕作长期应用样板和新装备新技术集成优化展示基地。
  《行动计划》要求,组建部省两级专家指导组,布局长期监测点,加强基础研究,建立健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理论体系。推进高性能免耕播种机核心部件研发攻关,完善标准体系,增加中高端机具产品有效供给,支持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保护性耕作补贴作业任务,培育壮大保护性耕作专业服务队伍,推进服务机制创新,加强培训指导,促进技术进村入户。
  另据中科院东北地理所监测,连续实施保护性耕作5年后,表层20cm土壤有机质含量将增加10%,10年后增加21%,15年后增加52%,有机质含量从28.28g/kg提升至43.02g/kg。据东北地区监测显示,保护性耕作可减少农田扬尘35%以上,减少地表径流40%-80%,节省亩作业成本5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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