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关于撤销四平市天兴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省推广鉴定证书的通报

日期: 2019-08-26  来源: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吉农机鉴字〔2019〕12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吉民终529号)的判决结果,四平市天兴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9YT-180型秸秆捡拾打捆机“存在侵犯专利的”情形。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的相关规定,上述侵权产品已经获得的编号为“吉农机鉴2017-024”的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证书信息详见附件)应依法予以撤销。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的相关要求,经与四平市天兴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人员进行约谈,我站现决定撤销上述证书。
  特此通报。

  附件: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销证书信息一览表

 

                            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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