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政行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政行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05-09-13  来源: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吉农机字[2005]28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管理总站):
  按照中央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省农委系统及直属事业单位参加了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认真学习,深入剖析,不断整改,使农委系统干部职工素质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更好地服务于“三农”,省农委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一次“整顿作风,严肃纪律,加强管理,改善环境”的政行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
  根据省农委的统一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农机管理系统的政行风建设,现将《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政行风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届时,省农委将组织人员对全省政行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附件: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政行风建设指导意见
                                      二○○五年九月八日

附件:


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政行风建设指导意见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政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促进了全省农机化事业的发展,为繁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全省农机管理系统在政行风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政行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根据省农委抓政行风要向业务系统延伸的要求,现对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政行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载体,以全面推进政行风建设整体升位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农委的统一部署,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促进政行风和软环境的改善,使全省农机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勤奋敬业,为全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为切实加强“三农”发展的软环境建设,加快全省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政行风建设要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 加强政行风建设,培养优秀的干部队伍
  加强政行风建设,是新时期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树立部门形象的现实要求。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政治高度,以政行风建设为契机,努力在全省农机管理系统内形成“五个良好风气”。一要切实改进学风,努力形成全员学习的良好风气;二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形成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三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形成团结战斗的良好风气;四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形成拒腐防变的良好风气。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在抓好本级政行风建设的同时,组织指导好本系统的政行风建设工作。要通过开展政行风建设教育活动,使农机系统干部职工树立奋发向上、勤奋敬业、恪尽职守的团队精神;树立对党的工作负责、为基层服务、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职业道德;树立遵章守纪、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崇高品德,使全系统的服务水平更高,自律意识更强,工作效率更快,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干部队伍。
  (二)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抓好本辖区内农机管理系统的政行风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并督促、检查、指导农机推广、监理和培训单位以及乡镇农机站抓好政行风建设。对按国家规定权限批准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严格在规定环节、范围和标准内收费,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严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标准、搭车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科学施政,依法行政,要坚持以人为本,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权利关系,强化公仆意识。各基层农机站(所)直接服务农民群众,他们政行风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机行业的整体形象,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形象意识,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本领,努力实现“两个升位”,即在人民群众心中升位、服务质量升位,树立农机管理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国家和省十分重视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了一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标准,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把好农机销售和维修管理这一关,规范农机销售和维修市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三农”。
  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农机销售点进行专业审核,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不合格要令其整改,要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让农民买到放心的农机产品。对辖区内的农机维修点也要进行专业审核,严把维修这一关。在办理维修点技术合格证和维修人员等级证时,应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严格执行维修技术等级标准、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不增加农民负担。
  (四)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认真落实党的惠农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是党和国家关怀与扶持农业发展、农民致富的重大举措,是“两减免、三补贴”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能够大幅度提高我省农机装备水平,提高作业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城乡经济良性互动和统筹发展,是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做好事。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服务“三农”的高度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好事做好。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产品选型、补贴标准、销售企业、运作程序、责任制度等方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工作要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验收、有总结;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补贴资金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要坚决查处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及哄抬物价、环节加价和吃回扣等问题,要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党的惠农政策的温暖。
  (五)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发挥农机管理部门职能作用
  建设农机化示范区,是在现有条件下通过示范的方式提高农机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时期建设农机化示范区的重要意义,制定发展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顺利进行。示范区建设要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益运行的原则,坚持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操作,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对资源的配置,资金的筹集,技术、人才资源的引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示范区建设实行省抓、市(州)管、县(市)实施的管理模式,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化示范区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严守工作纪律,防止腐败行为,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农机化示范区要在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社会化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上率先实现突破,为全省农机化事业的发展起到示范引路的作用。
  三、实施步骤
  参照省农委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做法,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政行风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份):抓好理论学习,提高对政行风建设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机系统落实政策的任务越来越重,全省农机系统政行风建设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因此,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必须从抓好理论学习入手,加强思想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对搞好政行风建设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要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在新时期支农惠农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2005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和《吉林省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等篇目。
  第二阶段(10月份):深入进行讨论,查摆政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上半年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开展大讨论,认真吸取教训,深刻进行反思,查摆系统、单位和个人在政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思想认识上存在的某些问题。
  第三阶段(11月份):建章立制,进行自我完善
  围绕整改巩固提高,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岗位目标责任制。要完善制度,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依法行政。针对问题多发领域和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分析研究机制、体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规定,形成较为完善的的防范体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政行风建设,省里将对各地政行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其中省农委9月中旬深入各市、县开展调研,10月份召开全省农业系统政行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请各部门、各单位对每个阶段政行风建设的活动情况,要做好记录,积累材料存档备查。
  四、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建立政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政行风建设的监督指导。要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个结合”,即经常性检查与随机性抽查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本级监督与基层监督相结合。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部门的政行风建设负总责,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出现问题,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要真正形成一套政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政行风建设工作抓实、抓好。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政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吉林省农机管理系统政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政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行风建设的日常工作。
  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政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巳 省农业委员会 副主任
  副组长:成 洪 省农机化管理局 局长
  成 员:翟延华  省农机化管理局  副局长
  艾清瑞 省农机管理总站 站长
  李春影 省农机管理总站 书记
  陈树才  省农机鉴定站   站长
  徐 莉  省农机推广站   站长
  史长友  长春市农委    副主任
  裴淑杰  吉林市农委    副主任
  何 宝  延边州农委    副主任
  王 志  四平市农委    副书记
  李世敏  通化市农业局   副局长
  刘润东  白山市农委    副主任
  韩 友  白城市农委    副主任
  李延军  松原市农业局   副局长
  张景龙  辽源市农业局   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李春影  省农机管理总站
  成 员:王安成 省农机管理总站
      张伟华 省农机管理总站
      孙昭巍 省农机管理总站
      赵新子 省农机管理总站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31-796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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