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与社会和谐内在关系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更加自觉、更加深刻、更加系统的高度。深刻领会这一论断的科学内涵,对于全面把握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自觉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我国有60%的农村人口,农村社会和谐对全社会的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解决“三农”问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历史性任务。2005年,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是3.22∶1;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5.5%,比城镇居民家庭高出8.8个百分点;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为6432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为6.8%;目前农村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的年限不足7年,与城市相比差3年;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平衡,城市医院床位是农村的6倍,乡镇卫生院医务工作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只有10.4%;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之比为22∶1。从这些基本情况就可以看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相当繁重。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工作部署,全国人大农委今年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了专题调研。下面我结合这次调研,谈一谈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情况和看法。
一、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为构建农村社会和谐奠定了基础
从全国的情况看,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各级政府增加支农投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增加财政支农的投入,提高财政对农业农村支出的比重。从中央财政看,2006年安排的支农预算支出3397亿元,比2005年增加422亿元,增长14.2%。从地方财政看,各省(区、市)支农资金投入也有较大增长。2006年山东省、云南省、黑龙江省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支农资金分别为64亿元、30.1亿元和46.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16.2%和38.6%。
二是科学制定规划。目前,一些省市根据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湖北省政府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抓紧制定村庄环境整治和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坚决防止和杜绝无序建设和乱占耕地,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不准填湖毁林,不得破坏田园风光。许多省市县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地区新农村建设规划,一般都规定村庄规划要经过县级政府审批。
三是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近年来,国家对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加大投入。粮食产量扭转了连续下滑的局面,2004年、2005年粮食单产水平创历史新高,分别达到616斤和619斤。2006年中央财政农业基本建设预算投入812.78亿元,支援农村生产预算支出22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预算支出105亿元。各地也都加大了对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投入。
四是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2006年对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教育、农村卫生预算投入分别为812.78亿元、190.91亿元和87.40亿元,解决群众吃水难、行路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地方也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湖北省今年筹措2.6亿元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对象扩大到151万人。河南省今年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将扩大到65个,人均财政补贴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覆盖人数占全省农民的一半以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开始启动,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40万达不到温饱水平的群众,政府每人每天补助1元钱。
五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的技术培训工作,为提高农民素质,提供就业岗位和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创造了良好条件。为培训农民,中央财政今年安排资金1亿元。新疆在全区200万户农牧民中,开展致富技能培训,每年实现转移非农产业30万人。
六是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推进民主管理,深化农村改革。湖北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逐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江西省在试点中探索建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理事会由村民自主推选有威望、有能力的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和青年积极分子组成,在村党支部的支持下,通过理事会以民间组织的形式筹资筹劳,调动了农民群众参加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困难和问题
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投资欠账较多,新农村建设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级财政对农村公益事业投入相对不足。在中西部地区,市县两级可支配财力较少,支农资金有限。根据中部地区一个省的测算,一个自然村环境改造大约需要10万元,全省要投入200亿元,仅靠地方财政目前还无法解决。
二是农业基础薄弱。目前,全国病险水库约3万座,占水库总数的36%。全国灌溉面积中有33%以上是中低产田,已建的灌排工程普遍存在标准低、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全国402处大型灌区骨干建筑损坏率近40%,大型排灌泵站老化率达75%,农业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全国水浇地面积有减无增,全国灌溉水的平均利用系数仅为0.45左右,比发达国家低20%~30%。乡村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欠账也很多。
三是农民增收难度大的状况很难改变。我国农业资源短缺,人地矛盾十分突出,人均耕地只有1.4亩。近年来,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和措施,但是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基本抵消了国家惠农政策带来的效益,农民依靠土地增收难度非常大。非农产业、县域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增收的难度仍然很大。
四是农贷资金供需矛盾突出。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基本没有解决。一是农民贷款利率较高,农村信用社年贷款利率一般都在7—8厘,民间借贷利率一般是1分5厘左右,均高于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二是农民贷款的抵押担保问题没有解决,农民缺少可供抵押、担保的财产,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三是贷款期限短,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周期较长的需要。
六是农村债务化解难。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村财政收入减少,债务问题凸显,个别地方呈现增加趋势。目前,还没有对全国乡村债务的准确统计,但据个别典型调查分析,估计全国乡村债务高达5000亿元至6000亿元,有人认为可能更多。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对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将产生不良影响。
三、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