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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洮北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3-3-18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和使用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区所有乡(镇)、农、牧、林场、开发区。综合考虑各乡镇(场站)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人口数、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结合各乡镇需求申请以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分配补贴资金。补贴规模:中央补贴资金29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200万元。
  三、补贴机具、补贴标准及补贴重点
  (一)补贴机具种类。补贴的机具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农田基本建设机械9大类21个小类52个品目。
  (二)机具补贴标准。按照农业部的要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三)机具补贴重点。对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步进式水稻插秧机、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水稻钵盘育苗摆秧机、水稻全喂入式收割机、水稻半喂入式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和深松机等机具优先满足补贴。
  (四)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利用省级资金继续对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水稻钵盘育苗摆秧机、三行以上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两行以上茎穗兼收式玉米收获机、牵引式玉米免耕播种机及深松机等机具实施累加补贴。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补贴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大型机械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限定为2台,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限定为8台,其它机具的购置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经销商管理
  所有补贴产品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机具配置和技术参数。农机管理总站和生产企业要加强对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诚信经营、规范操作。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
  六、补贴执行时间
  为充分发挥补贴资金最大效应,确保主要农业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机具优先补贴,补贴操作采取分时间段的办法实施。具体分段时间如下:
  第一阶段:2013年3月初至6月末,优先补贴水稻插秧机(水稻钵盘育苗摆秧机)、玉米免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深松机和拖拉机;
  第二阶段:2013年7月1日至10月末,优先补贴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和深松机。
  七、补贴操作程序
  (一)购机者凭村级相关证明和购机者本人身份证向乡(镇)农机站提出购机申请,乡(镇)农机站会同财政所审核其身份和资格,报农机管理总站与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公示。
  (二)公示合格后的购机者,由农机管理总站和财政局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三)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全额购机发票。
  (四)经销商将机具发送到本市内,农机管理总站、财政局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实,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中签属确认意见。
  八、补贴资金结算
  (一)经销企业结算要凭《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销企业供货表》,购机者身份证和发票复印件,于补贴实施后每月10前向农机管理总站提出书面结算申请,并附《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经销企业)》和《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明细表(经销企业)》。
  (二)农机管理总站会同财政局对经销企业报送的补贴资金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联合行文,于每月15日前向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结算申请,并附《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县级结算)》和《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明细表(县级结算)》。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强化农机管理总站内部约束机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区领导牵头,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农业、水利、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财政局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并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农机管理总站要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突出补贴重点,根据农业产业布局,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给予重点倾斜,促进农业装备结构优化调整,快速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县乡两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农机管理总站负责为公示无异议的农民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与财政局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对补贴额2000元以下的机具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向社会公开。农机管理总站要公开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农机管理总站要在部门网站设置农机补贴政策专栏,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及时公布资金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管理总站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部门网站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包括:姓名、所在乡、村,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产销企业、补贴额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含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使用情况。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并将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农机管理总站及财政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等要求落到实处。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根据农机产品补贴额大小确定入户抽查比例。
  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要求,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及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乡镇财政所要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纳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认真履行监管。财政局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省级财政部门、农机化主管部门。
  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和有关规定,加强补贴产品产销企业的管理。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农机管理总站要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六)加强宣传,做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做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
  农机管理总站要高度重视补贴资金结算工作,在认真核查购机情况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结算频次,补贴实施后至少每个月结算一次补贴资金。
  十、组织管理
  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管理,成立洮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李 彦 副区长
副组长: 李清华 区财政局局长
程永航 区农机管理总站站长
张丽明 区监察局局长
李忠民 区农业局局长
宋诗学 区水利局局长
马 刚 区公安局局长
许青山 区工商局局长
成 员: 王国振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庆文 区东风乡党委书记
艾景双 区平台镇党委书记
邓春鹏 区东胜乡党委书记
苗国富 区金祥乡党委书记
荣 权 区三合乡党委书记
李清奎 区平安镇党委书记
纪 文 区洮河镇党委书记
徐玉会 区林海镇党委书记
曹贵林 区青山镇党委书记
张明水 区到保镇党委书记
祖成林 区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
张永海 白城牧场党委书记
郑瑞武 保民农场党委书记
焦春发 吉油洮河农场场长
史广桐 岭下镇副镇长
刘召友  区德顺乡党委书记
侯连凤  白城市科尔沁精品牧业园
陈铁海  白城市洮北区机械林场场长
郑晓东 白城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王文才 镇南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农机购置补贴联合审批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 祖成林 区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
王国振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董 明 区农机管理总站科长
纪海权 区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高 鑫 区财政局农业科科员
陈金友 区农机管理总站科长


洮北区财政局 洮北区农机管理总站


2013年3月18日

作者/出处:洮北区农机管理总站 阅读次数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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