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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洮北区农机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2-3-19

  按照吉林省农委、吉林省财政厅印发《2012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机械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2012】119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结合洮北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设施农业、林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关键薄弱环节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面;注重先进适用,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动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监管措施扎实有效;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做出贡献。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继续覆盖全区所有乡(镇)、农(林牧渔)场、工业园区、白城经济开发区、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今年全区第一批补贴资金为1500万元,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省级补贴资金170万元。
  三、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今年我省补贴的机具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10大类26个小类66个品目。
  (二)机具补贴标准。按照农业部的要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三)机具补贴重点。为加快水稻育插秧、水稻收获、玉米收获和保护性耕作、深松等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应用,2012年补贴重点仍为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及膜下滴灌所需的铺膜机等机具。
  (四)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2012年,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购置,继续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利用省级资金对主要粮食作物关键薄弱生产环节的机具实施累加补贴。累加补贴机具为:先进乘坐式水稻插秧机、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三行以上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二行以上茎穗兼收式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及深松机五种产品。
  四、补贴对象、补贴数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农机生产合作组织)。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均可享受到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和深松机其中一种产品一台件的补贴。除此之外,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二)补贴数量。在补贴资金能够满足当地农民购置需要时,可适当放宽农民的购机数量,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为:拖拉机或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大型动力机械1台,其它机具数量另行确定;农机生产合作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为:拖拉机或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大型动力机械不超过3台,其它机具数量另行确定。
  五、补贴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操作程序
  1、购机者凭村级相关证明和购机者本人身份证向乡(镇)农机站提出购机申请,乡农机站会同财政所审核其身份和资格,报农机管理总站与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公示。
  2、公示合格后的购机者,到农机管理总站拍照并领取《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办理相关补贴审批手续后,由农机管理总站和财政局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3、购机者执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全额发票。
  4、经销商交机具发送到洮北区农业机械化学校院内,农机管理总站、财政局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实后发放。
  (二)2012年农机补贴分两个阶段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3月份到6月份末,第一批国家补贴资金的实施。主要补贴水稻插秧机、玉米免耕播种机和深松机,在首先满足农民享受上述三种产品补贴的情况下,再对其它机具实施补贴。
  第二阶段:7月初到10月末,第二批国家补贴资金的实施。主要补贴玉米收获机和深松机,在首先满足农民享受上述两种产品补贴的情况下,再对其实机具实施补贴。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分配挂钩。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培训指导等工作。与种植业、畜牧、渔业以及水利、林业等部门搞好沟通协调,切实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问题的初步意见,须由集体研究决定,经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并报省农机局备案。财政部门要保证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置条件。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定,在村公示不少于7天,总站给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与财政局联合确定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对价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二是切实保证农民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的自主权,让农民自主与经销商商定价格,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或以代收代购名义收取农民购机款。三是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要对所有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补贴的农民的价格。四是继续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与财政局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三)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要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鼓励突出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给予重点倾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试点工作意思的通知》精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策服务目录,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置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区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要全面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要【2011】33号)要求,每半个月应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有关文件签发5个工作日之内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管理总站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置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总站及财政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等要求落到实处。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违法乱纪,严查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手续等违规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农机系统及财政系统通报,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处理。财政局要会同农机管理总站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的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省财政厅、省农委。
  (六)加强宣传,做好服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做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高度重视与企业的资金结算工作,增加结算频次,补贴实施后至少每个月结算一次补贴资金,减轻农机生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协议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取消补贴资格,保护农民的权益。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及时开展半年和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于2012年6月15日和11月25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上报到省农委和省财政厅。
  七、组织管理
  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管理,成立洮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 彦 副区长
  副组长:张继春 区农机管理总站站长
  李清华 区财政局局长
  李柏毅 区监察局副局长
  李忠民 区农业局局长
  成 员:王国振 区财政局副局长
  尹兆武 区农业局农业科科长
  刘庆文 区东风乡党委书记
  吴永会 区平台镇党委书记
  邓春鹏 区东胜乡党委书记
  苗国富 区金祥乡党委书记
  周连凯 区三合乡党委书记
  李清奎 区平安镇党委书记
  纪 文 区洮河镇党委书记
  徐玉会 区林海镇党委书记
  曹桂林 区青山镇党委书记
  张明水 区到保镇党委书记
  高显宇 区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
  张永海 白城牧场党委书记
  郑端武 保民农场党委书记
  焦春发 吉油洮河农场场长
  史广桐 岭下镇副镇长
  郑晓东 白城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王文才 镇南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农机购置补贴联合审批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高显宇 区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
      王国振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董 明 区农机管理总站科长
  纪海权 区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邵金磊 区财政局农业科科员
    王艳娜 区财政局农业科科员



     洮北区农机管理总站 洮北区财政局


      2012年3月14日
 

作者/出处:洮北区农机管理总站 阅读次数 [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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