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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下半年和2013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报告 |
2013-12-20 |
区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强化补贴机具监管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13]2号)文件要求,由区农业局、财政局和监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从2013年7月15日—8月15日,利用1个月的时间分组对全区2012年下半年和2013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情况 今年,省里第一批分配给我区农机购置及全程机化工程建设补贴资金1895万元,其中:国家补贴资金18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95万元。截止到6月末,全区共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1712份,受益农户1260户,补贴各类农机具1721台,其中:耕整地机械348台,种植施肥机械201台,田间管理机械7台,排灌机械300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2台,动力机械863台。使用国补资金1752.1万元,占分配数的97.3%,使用省级补贴资金94.2万元,占分配数的99.2%。 二、联合检查情况 (一)补贴操作程序检查 1、补贴信息能够做到公开透明。公开内容完整,公开渠道畅通,公开形式有效,公开时间及时。 2、补贴对象确定能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补贴 对象确定时,没有发生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 3、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与省级规定一致。不存在指定 经销商和强行推荐补贴产品行为。 4、各级农机、财政部门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时,都能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的“四个严禁”、“八个不得”的纪律要求。没有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民、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产品经销商收取任何费用。 5、检查组对每个乡镇(街)农业(农机)站的农机 购置补贴手续及公示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经过检查,都能按照省补贴方案所要求的补贴操作程序办理补贴手续,有的农机站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如采取多户联保等,以确保农机具不倒卖。对确定的补贴对象都进行了公示,并留有影像资料。 6、机具验收做到供货表与机具相符,并留有人机合 影照片,确保了补贴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农业局和财政局对经销企业报送的补贴资金结算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向省农委报送了结算文件。 (二)补贴机具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我区2012年下半年补贴的4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收获机械及2013年上半年5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进行了入户逐台检查。通过检查,2012年下半年购买的收获机械全部在家,检查40马力以上拖拉机119台,在家97台,跨区作业18台,转卖2台(转卖原因是拖拉机出现故障),人机不在也无法联系的2台。检查2013年上半年购买的50马力以上拖拉机249台,在家236台,跨区作业12台,人机不在也无法联系的1台。各乡镇(街)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云山街道办事处 检查2012年下半年拖拉机4台,其中:在家3台,跨区作业1台。检查2013年拖拉机3台,其中:在家2台,跨区作业1台。 平湖街道办事处 检查2012年下半年拖拉机10台,全部在家。检查2013年拖拉机36台,其中:在家35台,跨区1台。 齐家镇 检查2012年下半年30台,其中:在家29台,跨区作业1台。检查2013年拖拉机71台,全部在家。 奢岭街道办事处 检查2012年下半年拖拉机49台,其中:在家38台,跨区作业10台,转卖 1台。检查2013年拖拉机86台,在家83台,跨区作业3台。 鹿乡镇 检查2012年下半年拖拉机13台,其中:在家8台,跨区作业5台。检查2013年拖拉机19台,其中:在家18台,跨区作业1台。 双营乡 检查2012年下半年拖拉机6台,全部在家。检查2013年拖拉机16台,其中:在家15台,跨区作业1台。 太平镇 检查2012年下半年拖拉机2台,全部在家。检查2013年拖拉机4台,其中:在家3台,跨区作业1台。 山河街道办事处 检查2012年下半年拖拉机5台,其中:在家1台,跨区作业1台,转卖1台,人机不在家也无法联系2台。检查2013年拖拉机14台,其中:在家9台,跨区作业4台,人机不在也无法联系1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对于省内跨区作业的检查组基本都到跨区地进行核实,对于跨省作业的,如黑龙江等地的补贴机具监管难度大,对跨区作业的真实性不好确定。建议区政府责成司法部门介入,对倒卖或变相倒卖财政补贴机具的不法购机者进行查处,给予严厉打击。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将对倒卖或变相倒卖财政补贴机具的购机者列入农机补贴“黑名单”,5年内不得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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