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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公告 |
2021-8-12 |
根据省农机购置补贴方案要求,申请办理补贴的机具,为当年购置、当年办理、当年有效。当年12月31日前未录入系统或录入未通过核验的不予补贴。县(区)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相关县(区)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截止到目前为止,省里分配给我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是80万元,且免耕播种机要给予优先补贴,今年已新购免耕播种机90台以上,只补免耕播种机已出现补贴资金不足的现象,如后期再分配给我区农机购置资金,优先对农机装备项目补贴外,按照购机先后时间对购机者补贴。
特此发布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农机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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