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们: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解决农机部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现就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购机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梅河口市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补贴操作方式。全省统一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实施敞开式(普惠)补贴,满足购机需求。购机农民的补贴款通过“一卡通”兑付,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补贴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
三、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机具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和动力机械等8大类的22个品目。
四、机具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分档名称、补贴标准以及各农机生产企业符合我省补贴范围的产品明细,可登录吉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进行查询,网址http:// njbt.jlnj.gov.cn/。
五、补贴机具数量。一户农(牧、渔)民或农场(林场)职工家庭,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数量限定为1台(套),即1台拖拉机及其相应配套机具,或其它1台机具。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数量上限为5台(套),即5台拖拉机及其相应配套机具,或其它5台机具。
六、补贴机具购销
补贴对象可在吉林省境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七、补贴操作程序
1.购机补贴对象到乡镇农机工作站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并签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自主选择经销商,交款购买机具。
2.购机补贴对象应在购机后10日内,拿当年新购置且未使用的机具,并提供购机发票、机打户口本、身份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银行卡或存折(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银行开户证明)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出据《购机确认书》。
3.农机局和财政局共同组织,拍照人机合影,对补贴对象身份及所购机具进行确认及核实,喷涂补贴标志,在《购机确认书》上签署核实意见。拖拉机、收获机械办理牌证照手续。
4.农机局和财政局对补贴对象及相关材料共同审核确认,以乡(镇)为单位填写《梅河口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并将《梅河口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合格后,市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兑付补贴款。
八、注意事项
1、年度补贴操作时间分阶段执行。春季农业生产所需的播种机械、育苗机械设备、栽植机械等产品的补贴应在当年6月30日前办理。秋季农业生产所需的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饲料作物收获机械、清选机械、干燥机械等产品的补贴应在当年7月1日后办理。
2、补贴对象可在吉林省境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买机具。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十、补贴政策咨询
到当地农机工作站和农机局咨询,咨询电话:0435-4246068。
梅河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