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的使用维护管理,确保补贴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辅助系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制度。
第一条 农机购置补贴补贴系统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提供信息化支撑的网络操作平台,主要功能包括补贴申请、资格确认、补贴资金生成、资金结算与兑付、信息统计与分析、档案管理、用户管理、补贴产品管理等,通过系统实现补贴政策网络化操作、公开与监管。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使用补贴软件系统的有关单位。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应加强人员培训和日常监管,保障补贴系统的正常运转;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落实岗位责任,主动参加培训,做好日常维护,为购机户提供周到服务。
第三条 农机购置补贴件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操作”的原则,管理员经本级农机管理部门授权管理补贴软件系统,同时报备上级农机管理部门。管理员应具有一定的政策业务能力和计算机管理水平,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经销企业自主注册用户信息,确保信息填报真实准确,农机局负责录入产品信息,要确保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确保产品具有全国唯一出厂编号,确保录入的产品信息与铭牌信息一致,确保录入系统的产品信息与出厂发货信息一致。
第五条 管理员、操作员主要职责
(一) 加强对本县范围内补贴软件系统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做到专机专用。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办公室统一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管理、维修 ,指定的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员为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管理直接责任人。
(二) 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录入用户密码仅为指定的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录入员掌握,管理用户密码仅为管理领导掌握,财政用户密码仅为财政部门掌握。
(三) 审核并及时录入农户补贴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 积极与财政管理员协作,共同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确保兑付进度。
(五) 严格遵守计算机管理规定, 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则 加强补贴软件系统监管与资金管理,对相关信息需备份,以防计算机被盗丢失,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第六条 补贴系统实行用户实名制管理和日常操作,系统信息查询和重要操作均实行系统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 补贴实施过程中,用户应确保至少每两个工作日登陆一次补贴软件系统,查收系统通知公告,检查系统使用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第八条 管理员加强补贴软件系统数据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管理员在补贴实施启动后,应定期对信息自查,重点检查补贴对象、补贴档次、补贴额的确定和销售价格、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协议编号、身份证号等录入错误、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或异常变动等问题,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发现补贴实施中的问题;自查结果应及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通报;管理员要督促整改错误信息,发现的问题应作为下次自查的重点内容。
第九条 管理员应及时将产销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上报省级管理员;按要求进行整改。
靖宇县农业和畜牧业局
2017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