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发放和便于监管,各镇农机技术推广站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经销商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各相关部门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必须与镇财政所协同审核申报农民各项资料,审核合格后下发至各村村委会公示。
2、经过1周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机技术推广站打印申请表、村级证明及担保人证明,在相应位置加盖各单位公章、经办人名章,报市农机管理总站进行公示,按统一时间到市农机管理总站办理相关手续。
3、加强补贴机具担保制度,完善担保人确认,对于倒卖或提前转让机具的农户,必须按担保书合同约定追究担保人责任,追回国家经济损失。
4、经销商在接到购机通知单,必须认真审核无误后,收取补贴机具差价款,达到一定数量前与市农机管理总站提前预约发放机具时间,进行统一发放。私自发放机具或提前发放的,将不予点击和结算,出现后果一律自负。
5、经销商发放机具结束后,及时到农机管理总站进行购机核实点击。
和龙市农机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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