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用动力机械及零配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通过现场复查评审和扩项评审

农业部农用动力机械及零配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通过现场复查评审和扩项评审

日期: 2009-08-18  来源:吉林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的安排,农业部双认证评审组于2009年7月30日至8月1日,对农业部农业动力机械及零配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进行了机构审查认可现场复评审和扩项评审。

  评审组按照《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制定的评审日程进行。听取了中心五年来工作总结汇报;察看了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样品库、资料室及业务科室;查阅了中心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各类管理、技术文件;对部分人员进行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等方面知识的闭卷考试;组织中心全体人员进行座谈;安排15个项目涉及263个参数的现场考核。

  评审组认为农业部农业动力机械及零配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自2004年7月通过农业部审查认可以来,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局、吉林省农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狠抓自身建设,严格按照农业部有关部级中心建设的要求,遵循“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服务”的质量方针,中心的检验能力、内部管理、人员素质、环境条件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中心五年来投资1100万元,新建7500平方米实验大楼,使实验室布局更加合理,实验条件更加完备,已进入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的先进行列。五年来,中心接受农业、工商、技术监督及企业委托,积极开展农机产品安全普查及检验工作;积极承担各类标准项目的制定工作,为督促企业强化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经过三天的评审,评审组认为:农业部农业动力机械及零配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在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与报告、设施与环境六个方面,基本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具有承担动力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收获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种植施肥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耕整地机械、农机零配件、金属材料共10大类86种产品10种参数的检测能力。

  中心将戒骄戒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检测手段、人员培训建设,为创建管理严格、技术精湛、作风过硬、服务到位的一流部级质检中心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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