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将实现“五个转移” 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水平

长岭县将实现“五个转移” 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水平

日期: 2011-10-06  来源:陈树辉

  随着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农机作业领域不断延伸,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安全保障要求。为适应农机化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将重点实现以下五个方面的转移。


  一是农机安全监管范围重点向所有农机转移。前些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重心在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管上,对其他农机关注不够。县农机监理站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在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管的同时,还要抓好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监管。要扩大监管范围,延伸监管触角,增强对所有农机的安全监管意识。对所有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是提升农机“三率”水平重点向源头管理转移。农机“三率”是农机安全监理的最基础性工作,目前,我县小四轮拖拉机占到拖拉机拥有量的80%以上,拖拉机逐渐由公路运输为主转为农田作业为主,整治“三率”的难度加大。县农机监理站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理,深入田间、场院、集市、作业场所,进村入户,逐村、逐户地拉网式排查,特别是排查小四轮拖拉机,确保不留死角。要依托乡镇农机站、农机协会和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发挥农机安全员协管员在农机管理、安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提高农机“三率”工作的合力,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彻底扭转“三率”水平较低的局面。


  三是“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重点向农机安全示范合作社转移。 “十二五”期间,我县将以发展农机服务业,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为导向,大力培育发展以农机合作社为重点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企业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科技化的“五化”农机合作社建设标准,首先要在安全上达到标准,要按照农机安全示范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标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县农机合作社都建成为安全合作社,创建一批“平安农机”安全示范合作社,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是农机牌证管理的重点要向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转移。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的牌证核发是农机监管的一项重要执法内容。县农机监理站要转变观念,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省办文件,加强和规范农机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好法定职责,严把农业机械登记、检验、考试和发证关,特别要严格执行“两不准、一严禁”规定,不准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核发牌证,不准为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严禁跨行政区域超范围核发农机号牌及驾驶证。


  五是农机监理机构设施装备建设重点要向现代化转移。县农机监理站要按照《吉林省农机监理机构设施装备建设规范》,积极争取资金,提高装备水平,积极推进农机监理机构设施装备建设由传统的手工方式向现代的科技方法转变。要加强农机安全科技创新工作,通过配备和运用高科技的安全监管装备设施,提高工作效率,将各项安全监管业务信息纳入计算机网络平台,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数据采集、宣传教育、信息发布等于一体,实现各项业务互通互联、信息数据共享,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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