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勤副主任在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学勤副主任在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 2005-01-13  来源: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站
同志们:
  这次全省农机监理工作会议,是一次超前谋划、超前构思、超前运筹、超前部署明年监理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不久召开的,会议期间省站杨海波站长做了2002年度全省农机监理工作总结,四平、镇赉、前郭、敦化以不同侧面介绍了经验,通报表彰了荣获吉林省农机监理“安全杯”优胜奖和组织奖的30个单位和刘忠原等100名优秀农机安全监理员。各市、州主管部门的领导做了表态发言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大家回去以后一定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并按会议要求尽快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法》于2001年12月提交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来经过四次审议修改,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2004年5月1日施行。这是全国农业系统特别是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倍加关注的一件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于上道路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驶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行驶职权,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法实施前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有效”。
  《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在提交全国人大以后受到了各个方面的关注,争议最激烈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农用车管理体制上,围绕这一热点、难点问题全国人大内司法委、农委曾到全国各地进行了实地考察,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全国人大常委、委员、列席会议的代表、著名专家学者反复研究、协商对(草案)中关于农用车管理的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获得了通过,经历了两届政府多次讨论、修改,两届人大四次审议,历时三年,这在我国立法史上是没有的。这清楚的表明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十分关注。充分体现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对农业部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农机监理得到了国家法律的受权,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占有一席之地。在《道路交通法》实施以前仍然按照现有的政策规定,去认真履行对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联合收割机的管理职能。道路交通法实施以后,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核发牌证、年度检审、驾驶员考验等管理权限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就是说在5月1日以后,就不允许办理农用运输车落籍手续,不能超越职权。目前我省现有在籍拖拉机26、5台,农用运输车6、5万台占拖拉机总数的15%左右,再加上近十万台的无籍车和新增车,可以说我们对拖拉机管理工作大有潜力可挖。农用运输车管理职能的改变对我省影响不大不能因为农用运输车管理职能的改变,而放松了对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相反我们一定要管住、管好、管出一个新水平。
  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法》的同时可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具体问题,如农机事故处理、行政处罚、驾驶员考验管理等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对于农用运输车管理问题,大家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们对农用运输车的管理还有半年的时间,因此,各单位在办理落籍手续时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不超标准落籍;不跨辖区落籍;手续不全的不准落籍;大吨小标的不准落籍;交警转出的不准落籍。这是一个严肃组织纪律问题。法律代表党和国家的意志,不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超越法律界定的权限。农机监理曾经历了从农村社队的机务管理,公安机关委托管理,政府工作职能的界定到国家法律的授权,是一个曲折而又艰辛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历史性的跨越。我们要不折不扣地宣传贯彻《道路交通法》并以此为契机,去开创农机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二、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新秩序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批示,中办、国办多次下发文件。9月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第21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9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周永康在国务院召开的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标本兼治、立足长远,坚决遏制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努力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力度成为新一届政府的工作重点。今年农业部、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强化道路交通目标管理的意见》,对农机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省农用车辆近50万台,占全省机动车总数的40%。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即将实施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消除农机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是农机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今年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把驾驶员入口关,从源头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农机安全生产要从源头上抓起,就必须从根本上研究解决驾驶员培训考验问题。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把好驾驶员培训关、考验关、安全教育关。新的《交通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驾驶员培训学校、驾驶员培训班应当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我省农机驾驶员绝大多数经过农机校培训合格后由监理部门进行考验,合格的发给驾驶证。但有些地方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培训,驾驶员考试、考验弄虚作假,甚至还存在买卖驾驶证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提高驾驶员的法制观念,对预防减少农机事故至关重要。今后农机培训单位和监理部门一定要严格考试制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驾驶技术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发证。彻底杜绝替考、替答和弄虚作假的现象。从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从关爱生命的理念出发严把驾驶员入口关,使他们认识到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是由此而引发的。各地要着手研究改进培训项目和内容,保证驾驶教练的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大管理力度。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我们可以通过考前培训、年度检审、核发牌证、驾驶员复训等工作环节,广泛宣传政策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农机实用技术,教育广大农机驾驶员遵章守法。对不按规定时间、减少培训课时的驾驶员培训学校,要进行严肃处理,尤其是弄虚作假的要责令其停止培训,限期整改;对于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问题严重的考验人员要调离工作岗位;对于买卖驾驶证的要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2、加大清理“黑车非驾”力度,为农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今年按照农业部部署在全省开展了清理“黑车非驾”安全整治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共清理黑车13,800台,清理非驾12,600人。通过安全整治活动,降低了机车和机手的无牌无证率,减少了安全隐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是各地安全整治活动进展还很不平衡,农机“黑车非驾”仍然大量存在,加之新车数量大幅度增加,“黑车非驾”现象在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为此,要继续加大“黑车非驾”安全整治活动的力度,把阶段性的安全整治活动与强化安全监管措施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机监理相关的法规、政策和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向政府、人大及有关部门宣传,以取得对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还要向广大机手宣传,增加机手的法律常识。二是要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农用车管理的重点、难点按市、区、县进行集中整治,要主动与公安、交通、司法部门组织联合检查、流动检查,把安全管理和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三是要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经济条件差,农民并不富裕,不能以任何借口增加农民负担。
  3、努力提高检审质量,充分发挥农业机械效率效能
  定期对农业机械进行检验是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农业机械效率效能的有效途径,也是考核农机管理工作的硬性指标。近年来在农业机械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检审率甚至出现了逐年下降的趋势,这是一个值得十分关注的问题。一方面由于黑车落籍的费用都一般高出正常落籍的费用,有些监理部门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对清理黑车的积极性较高,而对机车检验工作却重视不够,造成了农机驾驶员不主动要求检审,避而远之。另一方面由于农用机车的检审率下降,大部分农用车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人为地造成了黑车数量的增加,形成了恶性循环。今后衡量监理站的工作开展如何,主要检查机车检验率和驾驶员审验率,如何体现出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关键在于工作质量。对于驾驶员的审验工作也是如此,有些县、市驾驶员的数量为什么逐年下降,原因是什么,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今年开展的“安全杯”竞赛就是以提高工作质量为主要目标,充分体现了注重实效这样一个原则。这项工作大家回去以后要认真研究、分析、采取得力措施。通过配备相应科学器材和技术指标的检查。保证检审质量,要花费时间,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检验数量,这是对农机监理工作最起码的要求。明年的检审工作从1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检审率都要达到95%以上,5月1日之前要全部完成农用运输车的检审工作。
  4、继续开展“安全杯”竞赛活动,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今年在全省开展了农机监理“安全杯”竞赛活动,经过逐级推荐评比,全省21个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获优胜奖。九个市(州)农机监理所(处)分别获组织一、二等奖。通过今年的竞赛活动各地一致反映“安全杯”竞赛不仅是检查评比,而是通过检查给各级监理部门创造了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机会。进一步提高了科学化监督管理水平,规范农机监理行为。在今年工作基础上明年还要继续抓好“安全杯”竞赛活动。竞赛方案要根据新的《道路交通法》加以完善,在检查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安全杯”竞赛不能单纯的靠检查去指导工作,不能只靠年终岁尾的联合检查一概而论,要做到平时工作中积累、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今年省站拿出一部分奖金,奖励给“安全杯”组织奖和优胜奖单位,主要目的是调动大家的极积性。希望各地在开展这项活动的同时遇有哪些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5、开展宣传教育,加快“农机安全村”建设步伐
  三、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去维护农民的利益
  农机安全生产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强道路安全,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群众的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在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就是我们最大的责任。
  1、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农机监理形象。
  做为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依法行政,这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体现,也是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道路交通安全法》即将实施,今后如何切实有效实现依法治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关键是要依靠法制化建设作保证。目前,有些农机监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作为实现执政为民的一个重要目标,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契而不舍地抓、扎扎实实地干。执法不严,对一些法律、法规的理解欠准确,表现在执法程序和处罚尺度上,个别地方还存在蛮横执法的现象,严重影响和损害了农机监理部门的形象,侵害了农机操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农机监理部门必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农机监理部门尤其是县级农机监理部门,经常与广大农机手打交道,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在执法的同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农机监理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是增强广大农民机手法制意识的客观需要。彻底纠正依法行政随意性的不良形为。二是加强政策法规教育,作为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必须具备业务过硬、法规精通、政治可靠。要通过各种方法和形式提高广大农机监理人员的素质。三是严把人员入口关。凡进入农机监理队伍的人员都必须进行文化程度、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等方面严格考核。把那些讲政治、懂法律、业务精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农机监理队伍中来。同时对现有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辞退,做到优胜劣汰。
  2、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机监理战线涌进出来的先进典型。
  会议期间,我们表彰了30个获得农机监理“安全杯”竞赛优胜奖和组织奖单位;表彰了刘忠原等100名优秀监理员。按照省农委的意见省站下发了关于开展向刘忠原同志学习的通知。其主要目的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机监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全省农机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创造农机安全生产和道路安全的良好环境。镇赉县、四平市农机监理所等四个单位介绍了如何抓好队伍建设,提高监理队伍素质;如何长年奋战在农机第一线,勤奋工作,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如何秉公执法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创造出一流业绩。农机优秀监理员刘忠原同志在基层工作几十年如一日,克服了家庭生活中的困境。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有意想不到的困难,但他知难而进,挺身而出,表现出农机监理员的高尚的品德,被当地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这些好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通过广泛宣传要坚定农机监理人员做好监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教育广大农机监理员自觉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大家的意见,2004年继续开展百名优秀农机安全监理员评选活动,评比条件、评选办法仍然按委吉农机字[2003]39号文件执行。希望各地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评选出更多更好的排头兵。
  3、转变作风,廉洁自律,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
  在会议期间,通报了大安市农机监理站擅自自发牌证的违规行为,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引起了与会同志的关注。就这个问题我想多说几句,各级农机监理部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按照各自的职责,有分工、有协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和监督,在内部管理上有一个比较规范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办事。农机监理部门作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其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合理、有效。必须接受行政主管和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全社会的监督,以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的高效、廉洁,防止各种形式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
首先依照宪法和法律逐步完善社会监督和业务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确保各级监理部门依法行政,活动的每个具体环节。都处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二是要大力推行农机监理业务公开制度,做到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监理人员职务公开;农机事故处理责任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公开。增加农机监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要建立举报制度,敢于正视问题。对违法、违纪的行为给予曝光,正确对待社会舆论的批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建立健全农机监理各项规章制度,使农机监理的每一个工作岗位都要建立一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监理人员行为,奖罚分明。建立健全农机监理依法行政的监督制度,就会最低限度地减少依法行政的随意性和滥用职权的违纪行为,增加透明度,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提高农机监理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今后,个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对农机监理内部出现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4、与时俱进,开拓新的工作思路
  我们全省2,782名农机监理员,69个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是一支过硬的队伍,是一个坚强战斗集体。各级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所、站的领导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的重点有哪些、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我们要去做哪些工作,要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特点去开动脑筋想办法,采取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得力措施,这样我们才能处于主动地位。二是明确今后工作的发展思路,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都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如果我们没有长远打算就事论事,按部就班,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只是一句空话。我们既要发扬农机监理工作中好的传统,又要有创新务实的精神,只凭多年的工作经验去指导工作是不行的。三是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农机监理是农业系统重要的执法部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正确处理权力和利益的关系,把好金钱关,把住吃、拿、卡、要关。每一位监理员要通过学习、实践和探索在政治素质、思想觉悟、业务能力,政策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都要有所提高,要树立农机监理在农民群众当中的良好形象,这是对广大农机监理工作者的的起码要求。
同志们:
  农机安全监理代表农业部门执行国家法律,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各项任务相当繁重,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我们以新的理念、新的思维、新的姿态去面对新机遇和挑战。让我们继续发扬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去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宽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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