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方案

全省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方案

日期: 2005-01-05  来源: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为提高广大农民、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要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为重点, 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网络;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促进农机监理工作重心下沉;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社会化管理。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到村,落实到人,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农机安全村”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
  二、主要内容
  “农机安全村”是指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健全村一级的农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村内农机安全责任,加强农机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农机手要懂技术、重安全、和法规,做到安全生产;农民要知晓交通常识,懂政策、讲安全,形成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创建“农机安全村”的原则和标准是:
  (一)成立农机安全管理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农机局都要成立“农机安全村”领导小组。各行政村,要在基层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领导下,组建“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内设车管员、宣传员。各级农业(农机) 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认真总结,典型引路,分步实施。
  (二)建立健全农机管理制度。明确“农机安全村”的职责和任务,制定的农机管.理制度和规章要上墙,建立农业机械及操作人员台帐,每年协助县、乡农机监理做好年检审工作,并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农机安全组织,要经常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板报、标语、讲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特别是村内的驾驶员、农机手, 中、小学生及参与农机作业的农民。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村民知法、懂法、守法。
  (四)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村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与机车车主、驾驶员、农机手和附近的中、小学校签订安全责任状,保证全年不出现一般以上的农机责任事故,无严重交通违章行为。
  (五)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各县(市、区) “农机安全村”活动领导小组要与各乡 (镇)和各“农机安全村”的领导小组建立信息网络,为他们提供安全生产教材、资料和科技致富信息。各村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向乡 (镇)政府和县(市、区)农机安全村活动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农机挂牌、安全生产、农机事故、农机手安全管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机安全村活动等情况。县(市、区)农机安全村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管理并及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工作目标
  全省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的总体目标是:
  (一)村级农机安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
  (二)村内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台帐齐全专人负责。
  (三)村内农机挂牌率达到100%,检验率达到95%以上。农机驾驶员持证率达到100%,审验率达到95%以上。
  (四)村内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 内容丰富,定期开展“农机安全日”、“安全周”和“安全月”活动,村内群众受教育面达到80%以上。
  (五)村内没有农机事故。
  今年主要是搞好试点,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1—2个“农机安全村”。经过3年努力,全省广大农村要有60%以上的村屯建成“农机安全村”,5年以后达到80%以上。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农业(农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列入当年的重要工作日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
  (二)制订规划,加强检查。要制定出3—5年的活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将活动规划及时上报省农机安全监理站。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政府、交安委等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有关部门重视与支持,齐抓共管,把此项工作扎实地开展起来。
  (三)树立典型,迅速推广。各地要把开展“农机安全村”与“交通安全村”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过街横幅、标语、宣传材料等大力宣传开展“农机安全村” 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特别是要向乡 (镇)、村 (社)各级领导宣传,争取他们的支持。
  (五)扎实工作,明确责任。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我们要从源头、基层、基础抓起,把该项工作落实到村(社)。以一村一屯、一乡一镇安全的好形势,促进一区一县,乃至全省农机安全的好形势。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抽出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抓出成效,为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六)总结经验,按时上报。今年10月末前,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市、州局。市、州经实地考核后每县选1—2个村上报省农机安全监理站。省农机安全监理站将选择一批工作效果好、成绩突出的“农机安全村”报农业部作为示范单位向社会公布,并颁发牌匾。农业部还将对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此次活动重在宣传引导,不评比,不排名次,严禁弄虚作假,切实保证“农机安全村”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农机安全村”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省农委决定成立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学勤(省农委副主任)
  成   员:赵 耀(省农机局局长)
        杨海波(省农机监理站站长)
  办公室主任:杨海波
  成   员:王延伸 侯占廷 艾武兴
  办公室设在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站。联系人电话:0431-797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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