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动力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东丰县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动力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日期: 2014-04-03  来源:东丰县农机局  高光耀  张希顺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是进一步丰富、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的放矢地做好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培育工作,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是农机部门面临的突出问题。自2011年起东丰县农机部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寻求出以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深入落实为动力,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力度,使全县农机合作社在近三年内得到快速发展。到目前为止,东丰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到45户,比2011年初的19户增长了1.4倍,其中有12户被省市评为“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资产总额达4736.8万元,拖拉机(包括收获机)拥有量为1030台,各种农机具2510台套。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构中共吸收农机户735户,最小农机专业合作社吸收6户农机户组成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最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吸收农机户58户,其中拉拉河镇国良农机专业合作社成为国家农业部102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之一。
  
  一、重宣传抓贯彻,掌握实情促落实。
  
  在引导和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坚持“农机部门搭台,农机户唱戏,推动不强迫,参与不包办”的做法为农机专业合作社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举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训班,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农机户及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能全面掌握国家在农机专业合作社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目标,经营有方向,管理有办法,操作有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法人及管理人员心明了,眼亮了,学好了,会做了,增强了他们发展农机合作社的信心。2012、2013年全县共举办2次培训班,参加人员达到150人次,所有受培训人员都成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火种,成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生力军。
  
  二是认真贯彻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了解政策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方面的倾斜程度,让农机专业合作社掌握政策底线,运用好政策的支持,提高本社的农机装备水平。2011年以来,县农机局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题会议2次,重点贯彻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及省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尤其在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条款方面做认真的解读。例如《2013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建设实施方案》第四条(补贴对象)中,明确提出“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做为重点补贴对象,而“补贴额在3万元以及以上的大型机械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限定为2台”,但“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限定为8台”,这里充分说明了国家政策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也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支持程度大大加强。“其它机具的购置数量,各实施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一原则释放了补贴工作的“顾忌”,体现了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补贴方式,为做好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机装备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了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要求,掌握他们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农机购置补贴服务。
  
  2012年起全县对所形成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认真调查走访,这一过程中充分了解和掌握了他们的需求和要求,以便对他们有针对性地服务。农机专业合作社需求和要求的共性内容主要是经营管理的方式、补贴程序的优化、机具型号的选择、收益分配的方式及如何扩大农机作业量、降低作业成本等。对此县农机局从业务培训、技术培训、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进全面指导,并将技术推广部门与农机购置补贴部门联合起来,通过技术示范、生产安排,落实好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所有要求和需求,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严把政策标准,倾力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装备水平提高。
  
  农机专业合作社要发展,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是关键。正所谓“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依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深入落实,充分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机装备水平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做法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针对申请购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实际运行情况科学指导农机具购置。每年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定以后,很多农机专业合作社纷纷研究本合作社所要购置的机具型号及配套设备等,但绝大部分存在盲目性、配置不合理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县农机局组织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全县各乡镇、深入到每个申请购置机具的专业合作社家中,帮助他们分析作业项目、作业量、作业方式、投入与产出关系等因素,指导他们在购置机具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低耗高效、便于操作的原则。这样不仅帮助他们选好了机具,同时杜绝了各种配置机具不合理、资金和资源浪费等现象,使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提高装备水平的情况下,实现了科学合理的资源利用。
  
  二是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联议会制度,实现特事特办,确保购机农机专业合作社能及时购机。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当年可享受购置8台大型农业机械,但由于前些年社会上出现的倒卖补贴机具、非法套取国家补贴资金行为,农机部门绝大部分采取了严格控制、严谨审批的办法,一度延迟了购机审批时间,给购机户带来一定不便。为解决此问题,东丰县农机局组织农机专家、农机站长、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人员成立“农机购置补贴联议会”,对购机申请者申请确定的机具数量及品牌型号通过联议会议确定,只要没有问题就可立即审批。例如2012年大兴镇金星农机专业合作社一次性购置玉米秸杆颗粒机6台,拉拉河镇的兴隆农机专业合作社一次购置4台5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2013年拉拉河镇国良农机专业合作社一次购置2台“四季红1104”型110马力大型拖拉机,都是通过联议会审定后并迅速购机,这些合作社的法人十分满意,并将所购置机具及时投入到当年生产作业中,当年购机当年见效。
  
  三是健全补贴机具管理机制,杜绝一切套取国家购机补贴资金现象。
  
  近年来,农机局对全县所有购机户进行建档归卷,尤其是对农机合作社所购置的机具在购置时间,品牌型号进行细致登记并录入管理信息系统中,同时实行人机合影的办法确认机具所在地及经营作业地点。每年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倒卖补贴机具的立即报公安经侦立案查处。通过有效管控,全县近年来没有一个专业合作社出现倒卖机具现象,杜绝了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现象,也保护了农机合作社的集体资产不流失。

  到目前为止,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补贴购机达85台(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占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增机具126台的67.5%。

  四是实施农机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信息报送制,全面掌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及作业情况,以便指导和管理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全县通过农机化信息统计网络及农机化作业信息网络对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业量、经营收入、机具作业地点、服务项目进行统计录入,农机部门及时掌握所有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运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科学、安全运营,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科学指导,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补贴机具作用,推动农机专业合作健康发展。
  
  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如果帮扶和管理工作不到位,很可能是昙花一现,功亏一篑。为进一步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县农机局着重在科学指导及帮扶政策上下功夫,大力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补贴机具作用,作用好、效益高,合作社就不会倒。
  
  一是全面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农机专业合作社补贴机具的作业情况,有的放矢地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使用好补贴机具。2013年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总作业量达到23.7万亩,其中补贴机具作业量达7.9万亩,占总作业量的33.3%。尤其是拉拉河镇的国良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的两台1104型拖拉机,每台机具单项作业量达到1500亩,全年作业覆盖面为3000亩,这个合作社只这两台车年收入可达150万元,纯收入100万元,也因此这个合作社成为了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2013年度总收入达2572万元,比上一年增长了4.5%
  
  二是依托典型示范,带动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走向正轨。2013年全县重点总结和宣传了黄河镇惠农农机专业合作社,这个合作社会员达到50人以上,年经营效益在200万元以上,会员年分红利3万元,他们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他们所购置的补贴机具全部用在跨区作业上来,年度经营效益达到全县最好水平。2014年初,县农机局将此类典型进一步宣传推开,带动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朝着科学正轨的方向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购机补贴工作力度,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2014年全县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在4月份展开,全县依然按照国家补贴政策的部署,在确保农民养机户购机补贴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具购置补贴问题,即要在动力机械上加大补贴力度,优化补贴程度,同时要扶持农、牧、林、渔等方面应用补贴机具发展专业服务社、队的农机服务组织,力争在全县主要作物实现全程机械化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全县农村各行业,实现农村全面机械化,让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渗入到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行业,惠及到各个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机专业合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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