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情况报告

日期: 2019-01-15  来源:珲春市农机局
  今年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省、州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2018-2020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监督,农机购置补贴得以工作顺利实施。
  一、资金落实情况
  今年,省农委、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708.146万元。我市按照“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共办理各类农机具购置补贴累计达377台套,使用补贴资金685.571万元,占中央补贴使用比例96.81%;已结算资金548.964万元,占中央补贴使用比例80.07%;受益农户269户,农机销售总额2154.890万元,带动农户农机投入近1469.319万元。
  二、项目执行情况
  1、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以市农机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站长为成员单位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在我局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为了确保落实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我市结合实际,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规程等工作制度,并在补贴工作启动前,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会议,强调农机购置补贴纪律,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3、为了提高购机者办事效率,我单位联合各部门协调链接,采取了集中办公做到了“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从人机合影、录入补贴系统、机具验收(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牌证照等集中办公的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快捷的为购机户办理补贴相关手续。同时,与财政部门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重点加大了大中型拖拉机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收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4、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我市农机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优化,全程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截至到2018年末,据统计,全年共发放补贴机具377台(套),受益户数269户。目前我市农业机械总动力已达到24.7万千瓦,机耕机耕水平93.5% 机播水平87.4%机收水平78.1% 综合水平87%,完成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有利的促进了我市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更多的农民拥有了农业机械,也使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农机社会服务组织。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很好的带动了我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有效地促进了农民节本增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善补贴程序,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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