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愿、部门扶持是组建农机合作社的有效方式

农民自愿、部门扶持是组建农机合作社的有效方式

日期: 2007-03-27  来源: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柳河县孤山子镇龙岗山农机合作社


  2006年春,在柳河县农机局的指导下,以郭俊杰为首的12个农民自主筹集资金,成立了柳河县孤山子镇龙岗山农机合作社。合作社耕种土地1800多亩,其中水田1000亩。有拖拉机14台,农具32台。

  一、自主选择,创建自己的合作社。

  龙岗山农机合作社是农民自己集资组建的。2006年初,郭俊杰等12户农民从各种媒体上了解到国家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扶持政策后,他与其他农民一起研究探讨,准备组建自己农民办的互助生产合作社,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农机具投入大,农机化作业效率低的问题。他们认为,办合作社能带来有三点好处:一是合作办社各户投入少,负担轻;二是农机作业效率高;三是能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柳河县春季水稻插秧雇工费每亩都在80—100元,并且一天供4顿饭,一些雇工人员图速度,插秧的质量不高,短苗断条,少插漏查,秋后产量下降。而使用机械插秧通过合理调配,可以达到稳产增产。通过分析对比算账,12户农民每人出资3000元,购买了3台插秧机。同时,还通过与农机部门协调,争取享受国家农机补贴政策,购置了拖拉机等其它机械设备。所有农机具都做为合作的资源共享。在合作社组织的生产活动中,实行机械统一作业,实行低价收费,种子化肥统一集中由合作社统一采购,并全部种植优质水稻品种。

  2006年,合作社1800亩土地,在水稻生产作业上实现了耕地、耙地、打药机械化。在玉米生产作业上实现了耕、耙、播、打药机械化,并实施了种子等离子种子处理、药剂处理。农机作用的充分发挥和农业新技术的应用,使合作社的农户收入明显增加。

  二、规范运作,建立建全规章制度。

  合作社能否长期生存,入社的农民能否得到好处,一是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二是要有一套严密规范的规章制度。合作社组建后,成立了组织机构,组建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建立了管理队伍,并制定了财会管理制度、机具使用制度、采购制度、核算制度和分配制度等。股东大会通过了按照农业部《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为标准文本的农机合作章程,县工商局在没有先例的情况下特事特办,为合作社办理了合伙性质的工商营业执照,农机局为其制作了农机合作的铜牌,并提供了4套办公桌椅,合作社租用60平方米房屋作为办公室和库房。

  合作社组建后得到了多方面的帮助和扶持。一是县、乡两级政府积极支持农民这种自发式的农民合作组织。孤山子镇政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购买了价值五千多元的红砖,补助给合作社成员之一有残疾的农户,用于维修建设80多延长米的墙院;梅河口一家农资公司听说是合作社买化肥,当年赊销化肥20吨,秋后付款,价格还比别人的低;镇粮库优先收购合作社的水稻,价格适中,随送随收。


  虽然今年遇到的低温冷害,仍然取得了大丰收,平均亩产在1200多斤,其中一户水稻产量达到了1400斤。合作社成员实行耕作联合作业,从春耕到秋收全部合作,加快了作业速度,降低了成本。合作社组织成员在元旦前销售了80%的粮食,在今年粮食品质不高的条件下,水稻、玉米都卖出了好价钱。

  三、农民自主办合作社应注意解决好的问题。

  1、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给予政策扶持。合作社目前是新生事物,如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加强指导、扶持和服务是政府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农机部门的责任和使命,也是促进农机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合作社组建上,农机部门搭平台,给政策,用国补资金的优惠政策来引导和扶持,必要时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来吸引农民。通过引导而不包办,让农民领会政策、掌握机遇、进入市场、参与竞争。

  2、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目前,农民对农机合作社认识上还有不足,需要宣传和引导。要有过程,在组建形式上不能千篇一律。以凝心聚力为原则,规模不要过大,以免生产资金筹集困难,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抓好典型示范宣传和推广,组织农民进行学习和考查,交流经验。通过与外界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农民、村干部和乡镇领导都开阔眼界,增加组建合作社的经验和信心。

  3、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进行有效指导和服务。政府和相关应主动为合作社提供指导和服务。包括组织领导,特别是选好有威望、懂技术、会管理的带头人。建立健全制度,搞好新机具新技术的培训教育,使合作社年年有新的增长点和亮点,最终办成具备现代企业机制的农机经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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