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玉米收获机械安全性、适应性、可靠性试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玉米收获机械安全性、适应性、可靠性试验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7-09-03  来源: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农机字[2007]272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机、农业)局、有关玉米收获机械的生产企业:
  我省是玉米产业大省,玉米生产具有特殊的区域特点和优势,种植面积、单产和总产量均居全国前列。但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一直制约我省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发展,农民对收获机械的需要也极为迫切。目前玉米收获机的产品质量及安全性、适应性、可靠性(以下简称“三性”试验)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因此,省农委决定将开展玉米收获机进行“三性”试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要性

  目前玉米收获机的质量问题比较多:一是机械的安全性较差、大部分机型外露危险运转件无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二是可靠性差,故障多。三是适应性差,籽粒损失、籽粒破碎比较多。因此有必要对2007年进入我省市场的玉米收获机械产品进行一次全面作业效果综合评价。其目的在于: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有力的技术数据;督促企业尽快改进不合理设计,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保护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为农民提供安全、适用、耐用的农业机械;打击假冒伪劣,让玉米收获机生产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今年我省购机补贴的玉米收获机目前已近200台,因此开展玉米收获机的“三性”试验是完全必要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四章的十六条、第十八条和《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章的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负责对定型生产或销售农机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农业机械维修质量、作业质量进行鉴定、检测。

  三、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1.检测范围:
  在吉林省境内销售的所有玉米收获机;
  2.检测内容:
  按照《玉米收获机械检测实施细则》进行检测;
  3.检测实施单位:
  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具体承担测试试验工作,各有关县(市、区)农机局、农机推广站配合协助试验工作。
  4.样机来源:
  ①由生产企业提供样机;
  ②在享受国家财政资金补贴的购机户选择各企业不同型号的样机。
  5.检测地点:
  针对玉米收获机在不同品种、不同地域、不同自然条件下的作业性能拟选定:通榆县、镇赉县、长岭县、公主岭市、梨树县、德惠市、九台市、榆树市、蛟河市、敦化市、前郭县、乾安县等县(市)。
  6.检测时间
  2007年9月10日—9月20日完成试验样品的选定工作;
  2007年9月25日—10月30日完成样品的试验工作;
  2007年11月20日前完成作业效果综合测试报告。
  7.检测试验费用
  按吉发改审批联字[2007]2号文件《关于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适当收取检测费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试验工作由省农机主管部门组织,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确定一名业务副站长负责对玉米收获机械“三性”试验工作。各地的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设专人负责。都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为农民服务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现玉米收获机械化新突破。
  2. 各有关玉米收获机的生产企业,要积极配合此次的“三性“试验工作,对试验样机要给予充分保证,派人协助做好样机调试。试验结束后,将向社会公示试验数据。
  3.“三性”试验工作的各实施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要保证人员、车辆和仪器设备做好“三性”试验工作,抓好玉米收获机的生产考核和可靠性试验工作,找出其产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各地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主动配合,协调好购机户和测试地块。圆满完成此次“三性”试验工作。
                                     二00七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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