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乡级)农机推广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乡级)农机推广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7-08-31  来源: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吉农机字[2007]278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机、农业)局: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7]25号)文件精神,经省农委研究决定,由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推广总站负责,按照国家人事、劳动部门制定的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考评程序,从2007年起开展基层(乡级)农机推广部门从业人员农机技术推广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两部分,即应知、应会。应知:主要学习理论知识;应会:主要学习操作技能。

  应知内容:

  1、推广工作内容、原则、方法;
  2、农业机械结构、工作原理及使用;
  3、有关农机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标准。

  应会内容:农业机械操作、调整、维修,计算机应用。

  二、参加人员、条件

  1、人员:全省乡(镇)级从事农机技术推广工作人员;2、条件:从事农机技术推广工作2年以上。

  三、培训方式、考试方法

  1、培训方式:培训工作由各地农机推广机构自行组织,省站负责培训考试指导、监督;教材编印、试卷印发;证书发放等工作。

  2、考试方法:由省站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题大纲)和指定培训教材统一出题,考卷由理论知识和农业机械现场操作两项内容,两项平均分达到70为合格,对合格人员颁发省农委印制的《农机推广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培训时间

  从今年9月起到明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具体要求

  1、此次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严格依照吉政发[2007]25号文件中明确指出的:“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农机技术推广人员的岗位轮训,建立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基层农机推广人员每年必须参加12天以上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并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日后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要制订培训计划上报省总站,省总站根据各地计划统筹安排考试。

  2、各地组织参训人员认真填写《农机推广员继续教育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两张一寸免冠照片,9月15日前统一报省总站培训科。

  3、省总站统一印制《吉林省农机推广员教育培训教材》,要求每人一册。教材订单回执(见附件2)。培训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要求培训时间均不少于60小时。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7976402     联系人:孙延冬
  地  址:长春市和平大街498号  邮 编:130062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培训科

  附件1:农机推广员继续教育申报登记表
  附件2:教材订单回执

                                   二00七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农机推广员继续教育人员申报登记表

年月日

身份证号

参加工

作时间

从事本职工作时间

参加

本职

业培

训情

广

注:1、此表一式二份

附件2

教材订单回执

订购单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订购单位

盖 章

订购册数

注:请将订单回执和(附件1)于915日前报送吉林省农机推广总站培训科,联系电话:0431-8797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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