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发[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农机试验鉴定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第54号令)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 
  附件2:《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 
                                                                                             农业部办公厅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机 鉴定 办法 通知 
  抄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 
  本部发送: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