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洪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洪洞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安发〔202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县农机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月22日,山西省洪洞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组织召开全县农机经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农机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和全县重点农机经销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当前农机经销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与深入宣传贯彻: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把好安全“入户门”。会议明确,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台账管理。严禁销售“三无”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确保机具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合规可靠。
二是规范场库管理,消除隐患“薄弱点”。要求各企业必须配齐并定期维护消防设施,严禁电路私拉乱接、超负荷运行,严格执行库房防火及货物稳固堆放规定,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三是严把技术质量,杜绝违规“非法改”。会议重申,禁止私自调整功率、改变外形尺寸等非法改装行为。交付前必须核查安全防护装置及警示标志,严禁拆除或漏装关键保护部件。
四是优化交付服务,织密安全“保障网”。规范装卸运输作业,杜绝超载超限。强调“首试首训”制度,要求经销商在交付时必须进行现场操作培训,提升农户应急处置能力及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会议,全县农机经销企业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经营的标准与红线。下一步,洪洞县农机发展中心将持续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县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