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台报废补贴额最高达3万元 《2025年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出台

日期: 2025-05-07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作者:湖北日报

   经湖北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共同制定《2025年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日前印发。

今年,湖北省从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安排资金,对农机报废更新予以补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报废品种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播种机、插秧机、机动喷雾机、机动脱粒机、铡草机、饲料粉碎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水稻抛秧机、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磨粉机、微耕机、旋耕机、茶叶烘干机、茶叶杀青机、茶叶揉捻机、茶叶理条机、机耕船、秸秆粉碎还田机、打(压)捆机、叶类采收机、埋茬起浆机、增氧机共27类机具。

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水稻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饲料粉碎机、铡草机等农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废:1.达到报废年限的;2.使用年限或累计工作时间不足,经过维修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仍然达不到安全技术要求的;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4.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5.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维修成本高、技术状况差的;6.国家明令淘汰的。微耕机、脱粒机等其他小型、小宗机具按照简化便民原则参照执行。

《方案》明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更新补贴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执行。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水稻抛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三类机具设备,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设备为前提,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按照1200元/台进行更新补贴。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填报电子化、手机APP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鼓励各地以村、社为单元,整村整乡推进。鼓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合作开展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湖北省还将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