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2-03-08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作者: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晋农机鉴函〔2022〕3号

各市农业机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长治市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2022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部署,围绕春耕生产,稳粮保供,推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同时,拟在全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2022年山西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稳粮保供,提质护农。

二、活动方式

主要采取“线上”为主,“线下”联动的方式进行,各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统一活动主题,统一活动标志,自定形式同步开展“农机3·15”活动。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在山西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开设“3·15”专栏,设置政策法规、农机常识、投诉指南、工作动态4个分栏。

三、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5日—3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1、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通过山西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3·15—稳粮保供,提质护农”专栏,宣传农机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介绍农机购机、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知识,公布农机投诉流程、投诉电话,交流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典型投诉案例分析等。

2、各市县在疫情允许的条件下,可选择农机保有量比较多的乡镇或农机经销点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同时各投诉机构通过微信的方式与农机户建立联系,让农机户关注“农机3·15—稳粮保供,提质护农”专栏。有条件的市县可链接山西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3·15”专栏,进行活动宣传。

五、活动要求

1、各市县一定要将疫情防控放在首位,疫情形势不允许开展人员聚集活动时,决不能开展现场活动,应以线上宣传为主。

2、各市县农机质量投诉机构应保证投诉电话畅通,做好实时投诉咨询、受理服务。

3、各市县及时向省农机发展中心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收集宣传信息报道,形成书面总结,于3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机鉴定部,邮箱:sxnjjdzjds@163.com。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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