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近日,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印发《柳堡镇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实施方案》,先行探路,勇于担当,实施由乡镇承担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
一、明确工作目标
围绕创新拓展“柳堡模式”和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内涵,着力解决农机安全检验难点问题,消除各类农机安全监管盲区,实施镇政府部署、农机网格员排查、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协调、镇农机安全监理员实地检验的新机制,形成“三员”协同联动促农机安全检验的新格局。确保本地农机“三率”水平保持在95%以上,农机投保率达100%,无牌农业机械(达不到上牌标准)及涉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备案登记率达100%。
二、落实工作措施
(一)明确农机检验人员。由镇党委、政府统筹协调,镇农业农村局明确2-3名专职农机检验人员,负责全镇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工作。专职检验人员必须参加市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农机监理证,并经市级农机安全检验培训合格,具备农机技术检验能力和水平。
(二)购置农机检验装备。由镇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为农机检验人员配齐相应的农机监理行业服装及标识,采购激光制动测试仪1台、前照灯检测仪1台,配备安全检查记录仪、电脑和针式证件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购置检验必备设备工具,确保农机检验工作顺利开展。
(三)安排农机检验场地。为方便开展农机检验,镇政府规划在镇农业农村局院内建立农机安全检验区,设置农机激光制动和前照灯检测区,设立农机检验办公室,满足农机安全实地检验的场地要求。
(四)严格农机检验标准。镇农机检验人员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检验规范等要求,按照“345核验法”,即“人、机、证”三见面,“违章、记分、事故、机具状况”四核实,“机主、机型、发动机号、机架号、保险单”与行驶证记载五相符,进行镇级预检,出具安全检验合格证明。镇及时将检验信息反馈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检验工作群,由县农机安全监理所检验员进行复核,将机具年检信息录入《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针对保险公司人员难以到现场出保单的问题,由镇农机检验人员代收保费,专人登记收款并在工作群转给保险公司人员,电子保单当日发到工作群内由镇备存,纸质保单一周内返还镇。
(五)强化农机源头管理。对无法办理注册登记、无法通过检验的,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引导报废淘汰,明确告知禁止使用,并要求机具所有人签字,拒签的拍照留存。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其他涉及人身安全农业机械,落实镇、村农机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实行备案登记。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社会治理网格员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登记机械出厂编号、所有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分配备案登记号码,建立档案台账,汇总档案由镇农业农村局保存,各村(居)建立分台账。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镇农业农村局每2年组织一次实地安全检验,同时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操作人员安全主体责任。镇农业农村局及各村(居)及时登记检验记录,认真填写《涉及人身安全农业机械备案登记表》《涉及人身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状》《涉及人身安全农业机械安检改正告知书》,确保全面掌握涉及人身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状况。
(六)实行“三员”协调联动。为掌握镇域内所有机具检验及监管的实时动态信息,实行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农机网格员“三员”联动监管,镇政府部署落实农机源头管理工作责任,村协管员协调农机网格员开展工作,网格员按要求履行农机排查职责。建立镇农机检验工作微信群,镇专班人员、保险公司人员和“三员”加入微信工作群。村协管员、网格员及时掌握反馈农机手动态、机具使用状况,镇监理员及时上门检验、现场核对、完善资料、录入系统。
三、严格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出台相关文件,成立柳堡镇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负责对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工作专班,镇政府分管副镇长任组长,负责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工作的实施推进,确保实地检验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责任考核。完善村考核、协管员考核和网格员考核工作,将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工作列入镇对村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对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工作中,表现优异的村协管员、网格员年度考核奖励,镇专职检验人员给予适当补助,调动参与农机安全实地检验人员工作的积级性。
(三)强化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财政补助,镇政府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机实地检验工作取得实效,为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提供保障。
柳堡镇通过“三员”联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率均达97%以上。柳堡镇的做法,改变了单靠县农机安全监理所送检人手少、进度慢、难以覆盖广大农机手的被动局面,为破解镇村农机安全监管薄弱问题,及时消除农机安全隐患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是在农机安全监管中自觉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