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农业农村局依法查处—起“无拖拉机驾驶证件而驾驶拖拉机”案,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实现了长兴县农机领域执法案件零突破。
为保障长兴县农业生产安全,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农机专项执法行动,执法人员以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等为主要检查目标,乡村公路、田间地头等为重点巡查区域,开展农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证作业、未按时检验“病车”作业,机手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醉驾作业、非法载人,农机维修网点违法违规从事农机维修等违法行为。
广泛宣传,推动理念树立。长兴县农业农村局借力“安全生产月”、“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为辐射,通过志愿者活动、执法入户宣传、现场宣教、发放《安全生产责任告知承诺书》等形式,增强企业负责人及农机操作人员依法用机、规范用机的法制意识。今年以来,开展农机安全检查28次,发放《安全生产责任告知承诺书》及宣传册1500余份,宣传短信86万条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0余起,营造了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有效遏制了农机违法行为和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机制,强化联合行动。长兴县依托地缘优势,建立两省十县市农业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及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监管协作机制,首创重特大案件公安提前介入模式,加快案件调查进度。今年,长兴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公安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依托合作机制,强化隐患治理,密切警农协作,强化责任监督,切实抓好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截至目前,与公安开展联合会商5次,联合执法3次。
刚柔并进,提升执法效能。长兴县始终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初次发现“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做到“柔性执法”有“温度”。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签署承诺书避免重犯,对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案件,坚持有案必立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有“力度”。今年共发放整改通知书12份,立案查处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