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四川省泸州市召开农机化统计工作培训。市局农机化科、各区县农机化工作负责同志、统计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围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培训,并对《2021年度全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农机化发展指标、标准》、农机化统计年报、日常报表等进行详细解读。
培训要求:一要加强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的学习,吃透精神实质。二要依法统计,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定开展统计工作,在数据收集、加工、发布等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使统计数字有“根”,数出有据,分级负责统计数据。三要组织开展培训,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化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层层召开农机化统计人员培训,对乡镇农机化统计人员全覆盖培训农机化统计业务,安排部署年报统计等工作。四要做好农机化统计报送工作,按时保质报送农机化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报表、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