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一号文件:推广“柳堡模式”实施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

日期: 2021-03-05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作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监督管理处

   2020年11月以来,江苏省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跑出加速度,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正成为提升农机本质安全水平的坚实基础。

2020年11月9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2020年11月11日,省政府副省长赵世勇在全省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现场推进会议上,对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提出要求,并作出批示。2021年1月1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明确21项需在“三年大灶”中持续深化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其中第19项为“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2021年2月8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号)要求:“大力推广‘柳堡模式’,实施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柳堡模式”由“点”上经验转化为“面”上统一部署,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兴未艾。

截至2021年3月5日,全省13个设区市、74个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已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及机构联合发文,按照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要求,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内容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统一划分的综合网格。南通、泰州、扬州、常州、盐城、宿迁、南京、连云港8个设区市已整市出台文件,全省仅有11个县(市、涉农区)尚未对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作出安排。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做好“十四五”期间特别是今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在配齐镇级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将农机安全生产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网格化平台为依托,以农机安全网格人员为基础,建成覆盖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服务单位的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

2021年,各县(市、区)要确定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内容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在网格化平台设立农机安全监管模块并运行,开展镇级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网格人员农机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探索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网格人员奖励措施,实现镇村级农机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规范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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