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江苏省“铁牛卫士”农机安全执法行动推进会在泰州召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作为4家发言单位之一,在会上作了专题汇报交流。
今年以来,扬州市认真分析农机安全监管形势,明确抓执法就是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坚持将执法行动下沉到基层、开展到田边,并在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以“处罚模块化、文书模板化、执法效能化”为切入点,形成富有特色的执法工作机制,实现农机执法由弱变强,在模式、标准、装备等多个方面为江苏全省树立了新标杆。
一、处罚模块化,统一全市取证规范。为方便基层执法人员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范证据的搜集和甄别,我市于4月初制定了《扬州市农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执法目标、程序、证据清单、文书等方面要求,对3部农机安全法规进行细致梳理,为14类违法行为、21种具体情形制定了详细的处罚模块,每一个具体情形模块中都列出了查处方式、证据清单、注意事项和办案要求,方便执法人员按图索骥,为规范全市农机安全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夯实了理论技术基础。
二、文书模板化,提高全市案卷质量。针对目前基层农机执法信息化水平不高,处罚文书填写缺乏规范等特点,我市为每一种违法行为都设计了行政处罚文书填写模板,帮助基层执法人员克服了文书制作畏难情绪,把执法人员从繁重、重复的执法文书填写工作中解放出来,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文书模板通过固化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图、询问笔录以及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或绘制格式,对执法人员也起到了程序指导的作用。例如,现场检查笔录模板成为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行动指南,询问笔录模板围绕罚则的构成要件和证据链有序问答,成为了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的提问向导。
三、执法效能化,构建快速办案机制。今年来,扬州市针对农机安全违法行为特点、相对行为人心理特征和一些现场突发情况,总结出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8步8证”现场工作法,制定出一套现场检查办案流程和取证固证步骤,提高了现场查案的效率;在办案流程方面,针对农机作业较大流动性与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存在冲突的特点,我市把行政处罚与牌证业务有机结合,以牌证业务作为抓手,加强对相对人配合办案的约束,处罚与服务刚柔并济,有效降低了相对人的抵触情绪,既兼顾农业生产少受影响,又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规范,大大提高了农机执法办案的总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