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政府按照市委常委会部署要求,陈明冠副市长召开督办会,专题研究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就农机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按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泰州市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全市农机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道路上农机安全隐患、农机服务组织安全隐患、粮食烘干场所安全隐患、田间作业机械安全隐患等四个方面24个问题隐患,进行细化分解,列出《农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清单》,明确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供电公司、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责任部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和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及时整改问题隐患,确保常态化监管到位。市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依据“三定方案”和省相关要求,界定工作职责,明确省交办问题整改责任部门,及时将农机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涉及的农业机械、农机服务组织、粮食烘干场所、维修点、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等底数摸清,提供给各相关部门,发挥农机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清单全面排查梳理所在地、所在单位、分管行业涉及的农机安全生产具体问题隐患,承担相关整改任务。要按照《农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办结时限,强化信息共享,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其他涉及部门参与,邀请专家参加,持续开展联合督查,共同完成整改,加强盲点、盲区等重点问题研究,对职责交叉重叠的问题隐患,专题会办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