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文件精神,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宁夏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在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文件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工信部、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了调研,先后征求了17个区直有关部门、27个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等意见。围绕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畜牧业、渔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满足宁夏广大农民对农业机械化需求,研究起草了宁夏贯彻实施意见。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7月16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9〕44号,要求全区各级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抓紧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共八个部分21条,针对宁夏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工业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该意见的出台,为宁夏各级农机化部门“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勇于担当”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持,为宁夏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再扬帆起航、加油助力,为提升宁夏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