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需要“专业化”的职业农民

日期: 2019-07-16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作者:东方城乡报 文字统筹 顾斯佳

 

 

 
  市场需要专业化职业农民,职业农民需要开阔市场,这就是鱼和水的关系。这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才可能更好地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做强做大产业;这种互相促进的关系,才可能增强发展后劲,让市场“活”起来,让农民“富”起来,让前景“美”起来。全力打造职业农民刻不容缓。农民走专业化道路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农民,也才可能更好地遨游市场。

农业从业者亟待专业化

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农业劳动力数量减少,直接引发了“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现实问题。“老龄化、低文化、兼业化”现象,指的是大量的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55岁以上的占到33.6%。文化程度以初中及以下为主,其中小学及文盲的占到了43.4%(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农民不再以农业收入为主,2016年87.3%的农户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不足50%(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农业老龄化和兼业化直接导致了农业生产效率与耕地利用率的下降。

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现有的农业劳动力结构、素质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农业总体发展良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跨越发展,粮食总产量翻番。但是农业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农业面临了巨大的全球化挑战。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农业竞争力下降,进口和库存暴增,农业生产的生态环境压力巨大。这些农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都对农业从业者提出了专业化、职业化的时代要求。

“现有的农业劳动力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不强,成为影响农业劳动力效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国际竞争力提高的障碍。”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土地经济与人力资源研究室助理研究员曾俊霞在文中指出,中国迫切需要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农民是农业生产力中最活跃、最能动的要素,其他要素必须通过农民才能在农业生产上发挥作用。

“职业农民”由身份属性

向职业属性转化

目前的问题在于,我国由于多年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还是一种身份象征,只有对其开展专业化的培育,促进农民由身份属性向职业属性转化,才能构建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所谓“职业农民”,指的不再是自给自足的小农,而是掌握了先进生产经营技术、注重资源合理配置、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懂得农业经营管理的企业家。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其中。我国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步,但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仍然和现代农业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吸引力不足,农民仍然没有具备社会一般职业的吸引力;培育数量虽然连年增加,但是总量不足;培育的管理逐步规范,但是认证标准不确定,职业认证无法和政策扶持相挂钩;培育的精准性不强,培育对象的瞄准性差,政策对应扶持性差;培育政策的监督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育体系建设不健全。这些都影响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结果,阻碍了新型职业农民的队伍建设。

健全培育机制,

提升农民专业水平

如何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包括更好地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继续缩小城乡差距;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法律支持和财政保障,从根本上保障培育政策的执行力;统一职业农民概念标准,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建立,完善政策扶持保障机制;加强监督考核机制;促进培育体制的改革创新,吸收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模式,创新培育方式。

在“促进培育体制改革,创新培育方式”建议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不够健全,培育主体的合力不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要统筹各类政府机构、地方各级教育培训资源,合理配置,统一规划农民职业教育投入,避免教育培训对象、培训课程的重复,节约职业教育培训资金。改革农民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推进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培训体系建设,加强培训质量监管,给各培训主体更加科学、全面的考核和激励。围绕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的需要,促进培育主体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需求,全面提升广大农民知识与技能、科技文化素质和职业发展能力。

另外,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还有一些新思路。比如吸收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模式,政府引导并发挥保障作用,有效整合政府、公益培训机构、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各方资源,协调各方利益,创新培育方式。大力引导和培养不同群体参与。强化女性群体、学生群体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重要性。将农村的基础性义务教育与多元化教育培训有效地结合起来,大幅提高所有农民群体的综合素质,从而更加全面、持久地推进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

职业农民“持证上岗”

2017年由农业部发布的《“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职业农民要达到2000万的目标。国家规划出台后,各省份现在每年都会组织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和认定。以陕西省为例,截至目前,“高级职业农民”已经认证到了第5批。认定工作包括了组织推荐、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核、公示等环节。

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起草编制的《全省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考核评价标准》近日也以地方标准正式发布。目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已编制出13个生产技能评价标准,之前已在晋中、长治、运城3个市开展试点工作,已有四千余人领到《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

新出炉的13个生产技能评价标准中,每个标准都包括基本要求、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级确定等内容。基础知识包括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评价标准分初、中、高三级按生产环节划定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考试考核明确了理论、技能考核要点与分值。

据了解,考试将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侧重实操考核,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按3:7进行,总成绩60分以上者合格,符合农民学习特点和技能提升规律;技能操作可现场可模拟,便于基层广泛实行。

“我们不仅制定了《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全省统一式样,还对考核评价合格者颁发《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这也是全国首创。”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说起改变,不无自豪。据悉,2019年全省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经考核合格后将颁发《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考核合格证》。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