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秸秆焚烧,推动小麦秸秆还田,扩大复播面积,山西省晋城市将对小麦秸秆还田复播作业发放补助,每亩30元。
补助发放将按落实作业任务、组织验收、核验兑现、资金拨付的程序进行。其中,在组织验收环节,补助对象为农机户或农业合作组织的,由乡(镇)政府按照县农机部门监控系统导出的监测数据直接形成《小麦秸秆还田复播作业监测记录、公示、资金兑付表》,不再进行逐户验收;补助对象为农户(土地规模经营户)的,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组成验收组逐户、逐地块核实复播作业面积,填写《小麦秸秆还田复播作业记录、公示、资金兑付表》,对作业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验收结束后,由村委会负责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