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前,山东省联合收割机免收通行费

日期: 2019-05-05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作者:闪电新闻 记者刘金旺

   今年12月31日之前,山东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需要提醒的是,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5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10月31日,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跟踪跨区作业的技术服务车辆,经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交通运输厅核定后,办理临时免费手续,免收车辆通行费。

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必须牌证和装备齐全,技术状态良好,确保安全生产。山东将对证车不符、证件内容填写不完整、涂改证件、未在免交通行费有效期内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车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