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农机化与土地流转现状与建议

日期: 2018-08-09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作者:湖北省农机局 萧涢

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抓手,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都需要农机化的强力支撑。如何发挥农机化在促进土地流转中的支撑作用,是摆在当前农机部门的重要课题。近期,笔者经调研分析研判后认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以提高农业要素配置效率为目标,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运用支农政策组合拳,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为丰富适度规模经营形式、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增添新动力,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一、荆门市农机化发展现状与土地流转情况

(一)荆门农机化发展现状。截至2017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476万千瓦,农机总值超过46.1亿元,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4万台、联合收割机1.7万台、插秧机2.2万台。农机专业合作社达485家,农机大户近3万户,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8.9%。全年全市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服务实体共签订代耕、代收等农机作业服务合同12.8万余份,合同作业服务面积600余万亩。全市实现机耕面积730万亩、机播面积414万亩、机收面积620万亩,水稻机插194万亩,实现作业总收入24.3亿元,农机经营纯收入7.5亿元。

(二)土地适度流转情况。近年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通过租赁、转包等形式促进耕地流转及“订单”代耕制合同面积146.5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407万亩的36%,涉及农户15.5万余户、占全市农户34.4%,其中土地流转面积约110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27%。全市农机合作社及农机大户中,实施土地流转200亩以上的有230个,500亩以上的有76个,1000亩以上的有30多个,10000亩以上的有1家。钟祥宏丰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整村流转土地1.43万亩,代耕代种2万亩,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带动农户660户,1160人实现就近务工,人均年收入增加2万余元。流转土地逐步向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集中。

二、农机化在土地流转中的重要作用

农机化大幅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技术装备。农机化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如1台小麦联合收获机每小时的作业量为8亩,一天可收获小麦120亩左右,是人工的300倍;1台大型拖拉机一天可耕地(旋耕两遍)80亩,是人畜力的100倍以上;1台手扶式插秧机一天可插秧8亩,是人工的8倍以上,1台乘坐式高速插秧机一天可插秧60亩,是人工的60余倍。沙洋县曾集五洋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储文君深有感触:“我以前承包20多亩水稻田,‘双抢’时搞人海战术,全家人齐上阵10天左右才能完成。现在机械化作业,承包了60亩水稻田,夏收4天时间就结束了。”农机化为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和效益提高提供了强力支撑。荆门五三顺达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屈家岭管理区实行“订单”作业、托管土地7000亩,打造高标准小麦、玉米生产基地,合作社负责人董国华介绍:“合作社大规模的托管土地,全靠农业机械化做后盾。我们投资1000多万元,购置了收割机、旋耕机、小麦打捆机、大型植保机械等123台(套),小麦、玉米生产全程实行机械化。2017年,合作社服务面积达50余万亩,实现经营收入5300余万元。我们的目标是按照集约化经营的模式,争取完成2万亩以上的土地托管目标。”

(二)农机化助推农业生产节本增效,为土地流转出效益打下了基础。一是节约成本。目前,全市农业生产作业的劳动力(人工、畜力)成本平均是:耕地180元/亩,小麦播种50元/亩,小麦收获150元/亩,单季田间管理80元/亩,总计成本460元/亩。采用机械作业的成本:机耕60元/亩,小麦机播25元/亩,机收60元/亩,田间管理60元/亩,总计成本205元/亩,比人工减少255元/亩。同时规模生产可节约种子、化肥、农药成本10%左右。二是增加效益。采取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可提高每亩单产9.8%左右,全程机械化作业可节约工时,增强农作物抗倒伏、抗病虫能力。2016年的实测数据表明,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小麦亩产平均达到556公斤,较传统种植模式亩产增产49.6公斤,增产幅度达到10%左右。机械化作业,土地效益实现最大化,为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

(三)农机化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为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一是农机的使用减少土地抛荒。大中型新优农机具的引入和推广应用,使原来被抛荒的土地重新得到利用。京山县力雄农机专业合作社社长刘实勇说:“以前使用人力畜力,种田成本高,除去工钱,一年下来几乎没利润,看着大片被抛荒的土地,只能心疼,现在,我们组建了农机合作社,购置了联合收获机、拖拉机、插秧机、免耕播种机等机械268台(套),通过托管的方式,承包流转了8600亩耕地,2017年实现经营收入1865万元。”尝到农机集约化经营甜头的他满怀信心地说:“现在,合作社有了大型农业机械,只要谁有田不种,我就把它转包过来。”二是机械化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农机化降低劳动强度,节约工时,在实施集约化经营及全程机械化作业的基础上,有效地节约了大量的劳动力。据钟祥市胡集镇向岗村向明山介绍,他和两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家中28亩土地全部以托管的方式承包给了钟祥宏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前,“双抢”期间回家收麦,需要20多天的时间才能完成夏收夏种任务,现在,按照土地托管合同的要求,按一定的比例支付给农机合作社耕、种、收、管的作业费用,一切都不用操心了,合作社负责把收获后的小麦送到家里,并及时把水稻秧苗给插好,他们在外打工人均可增加收入一万多元。

(四)农机化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加速了土地流转。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农业生产逐步实现高效、优质和标准化。农民逐渐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繁重农业劳动中解放出来,转移到第二、三产业。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有100万左右农村劳动力常年在外务工,占农村劳动力的约42%;有外出农民工的农户达31.5万个,占农户总数的70%。这些外出务工人员,大都把自家的承包地,经流转转包给了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农民工合理转移形成良性互动,加速了土地流转。

(五)农机大户为土地流转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农机用户特别是农机大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尝到了甜头,对周边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越来越多的返乡农民工走上了投资农机、承办土地开展农业规模化经营之路。东宝区子陵铺镇严家忠,自2011年以来,相继购置了大型收获机1台,拖拉机2台,乘坐式插秧机1台,抽水机1台,大型植保机1台,除自家责任田8亩外,还转包了150亩土地,单季收获小麦26000公斤,再加上给其他种粮大户有偿代耕、代收,年盈利达6万多元。在农机大户的带动下,该镇现发展农机合作社到3家、农机大户18户,拥有耕作、植保、排灌、机械600余台(套),联合收割机50余台,实现土地托管及耕地流转面积1.2万余亩,占全镇耕地面积的22.3%。

三、农机化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

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逐步加大,荆门市也沐浴到了国家惠农政策的春风,农业机械化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发展的背后,受传统农业影响和客观条件限制,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农机化发展和土地有效流转的因素。

制约因素一:土地经营规模小,基础设施差,农机化作用发挥受到制约。就荆门市而言,农业机械面对的是规模小、星罗棋布的千家万户,耕作的基本单元是只有几亩地或者十几亩地的小户人家,只能适应那些中小型机具。目前,全市每百亩耕地占有拖拉机58.8千瓦,约每3户农户拥有1台拖拉机,处于“家家种田,户户购机”的态势,小型拖拉机多,不仅造成了动力闲置浪费,提高了农业生产成本,而且不能满足机械化规模作业的需要。同时,由于效益低,抑或是传统观念使然,很多农户不愿流转土地,农作物插花种植,农机安全行走要求的机耕道和农机下田作业道路极其缺乏,严重影响了农机作业效率。如,核定每小时可收8亩的大型联合收割机在大部分地区一天(按10小时计)只能收60亩左右。土地经营规模小,基础设施差,机械化效率难以发挥,影响了农机化的发展。

制约因素二:生产竞争力不强,经营效益不好,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健康发展受到制约。目前,全市所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上为松散型、粗放型的合作。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时,根据有关法律要求,都制订了相应的合作社章程、董事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等,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制度形同虚设,更谈不上合作管理;合作社社员各自为政,自主经营,合作松散;有些合作社没有财务账目,更不搞财务核算;有的连作业记录也没有,更谈不上盈余分配等。大多数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理念和经营管理不能与时俱进,没有经营特色和生产优势,作业市场不稳定,服务领域不广泛,农机经营效益受损。大多数农机专业合作社存在成员之间股权结构和产权不明晰、利益联系松散、组织化程度不高、基础设施落后、服务领域单一、装备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社员实际上游离于组织之外,既没有维护组织的意识,也没有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观念,成为农机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潜在威胁。

制约因素三: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缺乏长效机制,农机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目前,全市各县(市、区)财政专项农机化发展资金预算很少,个别地方甚至没有预算,多数地方基础设施跟不上农机化发展形势。基层乡镇农机站没有业务经费,无法正常开展农机管理服务工作。各地对农机试验、示范工作投入少,没有农机化示范基地,先进适用的农机具试验示范局限于现场演示会,引导农民及农机服务组织购机比较被动。虽然国家实施了购机补贴政策,但地方政府没有财力叠加补贴,农民购买大、中型农机具的能力较低。最为关键的是,由于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严重匮乏,农机农艺融合工作差距很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困难重重,不仅制约了农机化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制约因素四:基层乡镇农机站基础薄弱,技术人才匮乏,农机化发展保障功能受到制约。农机科技快速发展与基层推广力量薄弱之间存在矛盾。全市57个乡镇,实有农机公益性推广机构37个,服务人员80人,其中毕业于农机专业的8人,大专学历15人,中专学历40人,无学历17人。50岁以上的农机科技人员达到67人,占基层乡镇农机站服务人员的83.8%。现有乡镇农机推广人员年龄结构老化趋势明显,在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开拓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农艺与农机结合不够紧密,弱化了服务功能。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基层基础薄弱,技术人才严重不足,乡镇农机站不能发挥其应该发挥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四、建议与对策

农机化发展与土地流转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农机化在土地流转中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新形势下,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通过加强政策扶持,提高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农机化在土地流转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着力创新农机规模化发展机制。一是创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引导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或农机合作社以“订单农业”等方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创新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合作社,引导发展农机合作社联合社,扩大生产经营面积,解决土地碎片化和产出能力低下等问题,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支持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建议政府因地制宜,尽快依法制定加快农机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把推进农机化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提高对农机化的资金投入,并与推进连片种植实施方案同步统筹规划。三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规模经营。围绕发展地方农业特色产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完善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农业规模经营者向二三产业延伸,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通过扶持产业化企业带动农民发展,促进市场导向和农民规模生产的趋同一致,使农民合理分享二三产业的规模收益和增值收益。

(二)着力构建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机化扶持政策。一是将机耕道建设纳入农业项目建设范畴。建议政府加大对机耕道建设的投入力度,将机耕道与农村道路建设共同纳入新农村建设及土地整理和其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整体规划,逐步改善机耕道与农机化配套设施滞后的状况。二是建议政府因势利导,出台更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对从事规模化、机械化种植的个人或组织给予作业补贴、燃油补贴、购机叠加补贴等政策倾斜,引导土地向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集中,鼓励推行作业“五统一”,即统一种植模式、统一品种、统一耕作、统一播种、统一收获,促进生产标准化,为农机化作业创造良好条件。三是构建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机化扶持政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根据主要农作物适度规模经营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选择部分关键环节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对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农机合作社,优先给予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农机作业补助,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鼓励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承担国家指定类型的作业任务;开展农机新产品中央财政资金购置补贴试点,引导和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围绕适度规模经营需求加强研发创新;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满足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购机和用机需求。

(三)着力促进新型经营主体提升适度规模经营能力。一是扶持家庭农场和农机大户发展。研究完善扶持政策措施,重点支持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和农机大户发展。二是培养新型服务人才。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各类人才支持。农机实用人才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典型代表,是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第一支撑,其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农业科技的到位率,决定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质量。要加强新型农机手专项培训,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安全生产、作业质量方面的技能培训,培养造就一大批既精通农机驾驶、维修技术,又懂农业、农艺栽培技术的新型农机手,增强其发展生产、创业兴业、带领农民合作致富的能力。调动社会技术资源,服务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议政府制定政治、经济优惠政策,鼓励政府职能部门和技术人才与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姻,通过兼职、任职、承包、定期定点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管理、法律、经营、中介、信息等多种服务,为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人才支撑。三是坚持利益共享。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鼓励其自主参与规模经营,健全利益联结和风险防范机制,让农民分享经营收益。四是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程序,制定严格的准入制标准,坚持宁少勿滥原则,对一些只是为了争取国家支持,而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坚决予以取缔;对一些管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全面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限期整改,创建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真正为发展农机化事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做贡献。

(四)着力构建促进农机社会化发展的新型服务体系。一是培育农机作业市场。以农机大户为基础,以农机合作社、龙头企业为重点,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土地托管等服务形式,鼓励各类农机服务市场主体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高质量的农机作业服务。二是培育农机维修市场。以等级农机维修点为基础,以农机合作社维修间和农机企业“三包”服务网点为重点,以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为方向,加快构建“布局合理、服务规范、便捷高效”的农机维修服务网络,为广大农机用户提供及时、周到、优质的服务。三是培育农机供应市场。以区域性农机销售市场为基础,以农机企业营销网络为重点,优化市场布局,发展连锁经营,健全遍布城乡的农机销售和零配件供应网络,推出一批诚信守法、服务周到的农机流通品牌店。四是发展农机中介服务。以农机经纪人为基础,以农机中介服务组织、农机服务协会为重点,开展跨区作业的引机派机、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在农机服务供需双方搭建起沟通的桥梁。五是发展农机租赁服务。通过金融租赁等方式,支持农机制造企业、经销商等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农机租赁业务,满足农民对农机的利用和投资需求。六是推进互联网+农机社会化服务应用。完善农机服务直通车平台,引导农机产销维修企业和服务组织发展互联网+农机销售、维修、作业等服务新模式,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效能。力争用3-5年时间,通过政府支持服务为保障,建立起“覆盖全程、服务全面,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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