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湖北黄冈市严明财经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专题培训班在该市职工活动中心举行,黄冈市农机局及直属二级单位分管财务领导、财务科长、会计、出纳参加此次培训班。
培训班上,黄冈市会计管理局副局长廖春玲同志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开支制度和实务》为题进行了授课,重点介绍了公务接待费、商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黄冈市财政监督局局长陈宝林同志对财经纪律进行了解读,他指出该市部分单位存在部分领导干部财务知识储备不到位、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不健全、违反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纳税护税意识不强、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议该市财务工作者要有在党意识、规矩意识、总额意识、标准意识、内控意识和自律意识等“六个意识”。
会上通报了该市纪委《关于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黄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胡爱民同志到会做了重要讲话,讲话要求,深化对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准确把握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形势,一以贯之担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本次培训班精神。
为了贯彻落实此次培训班精神,黄冈市农机局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迅速在该局机关和直属二级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安排传达此次培训班精神和规定,重点介绍“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公务费用报销有关政策和规定;二是结合此次培训班精神,及时修订机关财务制度,切实提升制度的规范性和针对性,进一步修改完善费用报销手续和规定;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黄冈市财政局规定的费用报销相关程序和规定模板进行报销,坚决做到“费用报销19个不准”;四是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行为坚决说“不”,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发挥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力度,对于财务不规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要求及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