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省局下达建湖县4个机库建设项目补助计划,该县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项目建设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机库建设项目库。要求凡是要享受财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政策的农机合作社必须经考评进入项目库,然后在项目库内,按照“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公平合理,择优推荐”的原则,择优确定本年度项目建设单位。
二是审定项目建设单位。从农机科、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所和一个非申报项目的乡镇农业中心各推荐一名工作人员参加项目评审工作;请财政局农业科参加项目评审工作;请县农委纪检组监督项目评审工作。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项目实施单位,并将结果在建湖政务网进行公示。
三是下达建设项目。县农委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批复到项目建设单位,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
四是开展项目建设。县农委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机合作社机库建设标准进行机库建设,要求项目建设单位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在机库醒目位置加挂统一标志牌。并联合县财政局不定期到项目建设现场勘验、检查,督查工程进度,协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是进行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向县农委、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委联合县财政局现场对机库主体、配件库、维修间等对照建设标准和项目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测量、验收,并拍内、外照片(相对45°)各2张,附建筑平面图(1:100,含建筑面积及功能区域划分),并将验收结果将在建湖政务网进行公示。
六是补助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后,按“先建后补”的规定,县财政局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分别拨付项目建设单位。
七是项目建设结束后,将继续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规范机库用途,要求机库主要用于农机具的存放,不得擅自改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