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江苏南通通州区为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政策“精准”落地、取得实效,将补助对象由农机手调整为直补农户,面对面广量大的作业补助对象,为确保申报环节的组织性、时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采取了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填写村级申报表的做法,执行村委会组织填报作业数据→镇级审核→镇级组织村级公示→镇级申报→区级第三方核查→区主管部门抽查复核→区级政务平台公示的程序,以不断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发放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践证明,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村一级的工作责任。当前秸秆还田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因此村一级是主阵地,由村干部进行行政推动和行政监管,才能保证秸秆还田工作落实到位。通州区近年区政府下发的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意见》中均向镇一级明确:要在在各村分片落实专人负责还田工作,做好还田作业的实施管理、数据统计和质量确认。
二是切实加强了秸秆还田作业补助源头申报行政监管。通州区将确认还田面积和还田质量的责任落实到村干部身上,严格执行“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签字”的责任制度,村主要负责人和村分片干部对申报面积负直接责任。通州区近年区政府下发的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意见》中提出: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依据党纪政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与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村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为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通州区财政予以大力扶持,出台了一系列区级配套扶持政策。扶持政策之一为:对三麦或水稻达到一定种植面积,秸秆还田率达到规定比例以上,行政推动有力的村,命名表彰为区级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村,并予以奖励。申报还田补助面积的真实性和准备性是达到示范村标准的重要条件之一,我区出台的文件规定:经区级第三方核查,核定准确率低于95%的村,一律取消示范村参评资格。
四是利用第三方核查结果监管基层工作状况。通州区秸秆还田第三方核查以申报作业补助的村为核查单元,对村统一组织填报的作业补助对象进行核查。对此,制订了相应的惩处措施。区相关文件规定:经区级第三方核查,单个核查单元(村)核定准确率低于95%的,申报还田补助面积的准确性定为“不合格”,按核减比例扣减还田补助面积并重新按实申报;对经核查准确率过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村,将在2年内取消申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