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机局8月份出台《2017年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后,扬州市农机主管部门立即组织研究、解读,结合省局《细则》新内容、新精神,对年初市局制定的《扬州市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了修订、整合,制定下发了《扬州市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考核的导向作用。《细则》修订工作突出以下3个方面:
一、把考核标尺“抬”起来,体现监管创新的要求。我市对各项指标和得分严格把关,本着“蹦一蹦、够得着”的原则,坚决杜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避实就虚、避重就轻、避高就低等现象,给各县(市、区)压担子,坚决把我市专项整治、信息化执法、购买政府服务等创新工作“扛”起来。
二、把考核标准“严”起来,形成责任体系的合力。对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采取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算账的方式,全程跟踪、督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形成监管责任人、主体责任人、属地责任人共同把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到位、“三率”、责任落实等棘手问题解决到位的强力推进态势。
三、把考核结果“用”起来,树立狠抓重点的导向。《细则》的修订过程中量化了大量的重点工作,带动了安全监管全程留痕和痕迹化管理,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可视、可感,充分考虑到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促发展谋发展上,将方便各地认真对照考核结果查找差距、寻找不足,有助于深刻分析原因,不断增强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在服务于农机化中心工作中“跟得上、抱得紧、同发展、同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