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新疆塔城地区农机局接到裕民县农民安某的电话投诉,称其在塔城市恰夏镇切特吉也克村承包的打瓜地,存在农机作业质量问题,漏播严重,请求鉴定调解处理。
收到投诉后,塔城地区农机局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立即会同塔城市农机局市场监管人员,一起前往恰夏镇切特吉也克村,进行实地调查。经现场调查,安某在该村承包地种植了220亩打瓜。由农机手孙某进行播种作业,出苗后发现缺苗,与农机手几次协商未能达成共识。现场测量,漏播面积约三亩。责任认定:农机手孙某因对播种机调整不当,造成漏播、缺苗现象,负全部责任。
近日,经地区农机局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一起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农机手孙某按每亩600元的成本,赔偿农户安某人民币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