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农机局建立“双实名制”安全生产督查机制

日期: 2017-07-10  来源:

按上级通知和文件要求,山东省莱阳市农机局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双实名制”包局属单位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主要是为了督促各级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查思想认识。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查看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了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是否熟悉,主要负责人职责是否履行等。

二、查依法依规。查局属各单位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取得有关资质和证照,出租发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置了安全生产机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安全培训是否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落实、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否参加等。

三、查重点部位。抽查局属各单位的重点安全部位和环节,例如: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场所、重点车间、仓库、应急设备设施和器材等。

四、查重点工作。查局属各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例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安全生产月”活动等。

五、查部门监管。检查局属各单位是否履行职责,依法对单位进行了监管,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管建议。

要求领导干部督查时,必须带专家或专业监管人员,认真开展,力戒搞形式,走过场,确保督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督查发现的一般问题和隐患,要督促各单位立即或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危险程度大的一般隐患要移交负有监管职责的监管部门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督查人员应对移交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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