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洪泽: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日期: 2017-06-29  来源:

为大力宣传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各镇(街道)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以《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形式印发至全区小麦实际种植户。

一是明确作业补助相关政策。包括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区域、补助范围、作业标准均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二是明确申报截止时间。夏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7月15日;秋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11月15日。

三是明确补助对象资格条件。第一,严格按制定的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作业;第二,按申报程序申请补助资金;第三,主动接受财政、农机以及第三方等单位的核查;第四,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并在两年内取消作业补助资格。

四是明确补助资金结算程序。第一,镇(街道)农业技术服务站发放《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第二,按制定的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后,由村(居)委会进行确认;第三,由村(居)委会将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表等提交镇(街道)农业技术服务站;第四,镇经过村(居)级公示7天以上并上报;第五,区级第三方核查和区农机、财政抽查,并在区级网上政务平台公示;第六,镇(街道)财政所于当年10月15日和次年1月31日前将夏秋补助资金分两次直接打卡给补助对象(实际种植户)。

五是明确咨询投诉处理电话和补助政策信息查询网站。一封信不仅公布了区农机局的咨询电话和秸秆机械化补贴信息查询网站(区政府网站开通了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政策信息公开专栏),而且公布了区财政局相关科室的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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