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通政传发〔2017〕3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今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切实保障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杜绝秸秆违法违规露天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
通知要求,全市要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引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坚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资金扶持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实现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