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印发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实施意见

日期: 2017-04-20  来源:

近日,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到2018年临海完成创建全省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明确工作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扶持、操作程序等。意见强调: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把农业“机器换人”纳入临海市现代农业建设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示范单位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农机部门要强化责任、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抓落实。加强农业部门内部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各方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镇(街道)要加强农机推广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按编制配齐配足农机管理干部,确保工作落实。

二要强化目标管理。加强实施意见目标进度管理,按照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的要求,制订具体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具体措施和时序进度,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细化分解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并针对性落实加强和改进措施。

三要建立考核机制。按照农业领域“机器换人”部署要求,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机器换人”、“平安农机”示范建设,并将开展情况列入工作考评内容,对”机器换人”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

四要落实责任追究。财政、农业部门要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和实施方案严格操作程序,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装备,两年内不得转卖或转让。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主体,除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外,三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补助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要确保公开透明。要将项目政策、补贴机具范围、补贴对象、操作程序、投诉渠道等内容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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