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依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安庆市农业委员会 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2016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关于农机化相关扶持奖补措施,全市范围内开始受理资金兑付申报工作。
2016年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对直接从事粮食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购置谷物烘干机的,给予国家购机补贴标准的50%补助。对当年创建国家、省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当年创建国家、省水稻、油菜、山区特色产品生产机械化和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县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政策兑现的奖金,城区范围的奖补资金,市、区财政按7:3的比例承担;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和国家贫困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的奖补资金,市、县财政按5:5的比例承担;其他县(市)范围的奖补资金,市、县(市)财政按2:8的比例承担。
据悉,各县农机局正在受理申请后申报县农委汇总,县农委汇总后报市农委审核,再由市财政拨付资金,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