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湖北省房县农机局召开农机购置补贴核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年第三批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1245台(套)机具入户核查工作。局机关和全县20个乡镇农机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针对本次入户核查,时间紧,任务重,会议要求各乡镇农机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中“见人、见机、见发票、见机具永久铭牌、见补贴标识”要求进行。见人,要求看购机人与实际申报人是否一致,是否为实地实名申报;见机,要求看补贴机具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是否与补贴申报机具一致;见发票,要求看购机发票是否在购机者手中,发票内容和标注是否规范,发票上有无农机局加盖的“房县购机补贴确认章”,并对发票标注的开票日期、机具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销售价格、国家补贴额等信息进行核对;见机具永久铭牌,要求看补贴机具铭牌是否规范,是否用铆钉固定,铭牌标注的商标或品牌、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及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等信息是否与申报补贴信息一致;见补贴标识,要求看补贴机具是否在统一指定位置喷涂有“享受国家补贴机具”标识。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每台(套)补贴机具真实可靠。核查时要将所见人机合影拍照保存,同时填写入户核查表,在核查结束后将人机合影和入户核查表交到农机局汇总,汇总结果将作为第三批补贴资金结算的重要依据。